民國104年4月25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彭禎伶「金管會:遠雄人壽限期賣地」的報導稱:金管會已許久未再強制保險業者處分土地,之前只有罰過幸福人壽限期處分信義計劃區土地,保險局表示,遠雄人壽是在2006~2009年間投資多筆新莊副都心土地及內湖潭美段土地,大多都是搶「持分土地」,希望逐步買下其他地主的土地或跟地主合建,有些有成功,但有幾筆却一直未能談成,就一直沒有動工開發。金管會對投資「素地」原本要求2年內必須完成開發,若不能在期限內完成者,可申請展延半年到一年,但遠雄已申請多次展延,仍未能符合規定。遠雄人壽買到的土地,現在被限期「吐出來」。金管會於104年4月24日公告,遠雄人壽在2012年之前投資的內湖、新莊副都心等多筆土地,一直未能開發或處分,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範,被開罰新台幣180萬元,且土地限期於今年9月底前處分,因此保險局以違反《保險法》第146條的規定,以《保險法》第168條及第149條,對遠雄人壽開罰新台幣180萬元及一項糾正,並要求遠雄人壽6個月內要限期出這些土地,這次被限期處分的土地,包括內湖潭美段的5筆,及新莊副都心的1筆土地,多數是持分土地,本來要與其他人共同開發,但一直未能成功,未能符合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已要求改善多時,因此不再展延,限期必須賣掉。

  保險局從去年就開始要求遠雄人壽必須在年底前趕快完成這些土地的開發或出售,強調不再展延開發期,但遠雄人壽去年只賣出一筆內湖潭美段的土地,售價約新台幣1.79億元,卻也一直未完成過戶,其餘新莊及內湖的土地都未能賣出。

  筆者認為政府打房,如果打到保險業者要真的打到谷底,由於壽險業在開發不動產同時一定會有「借貸」情事,不可能完全現金買賣,金管會為何不一開始申請時就先將對人壽的放款從嚴,却等社會上有負面聲音出現,才對此事件針對壽險公司開罰並限期出售,這未免太過於敷衍行事,不過限期出售與罰款或許多少有些嚇阻效果,未來還要看政府如何嚴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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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案例:

  小李將自用小客車賣給小王,並將車輛及有關證件交付予小王,兩人約定應由買受人小王向汽車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小王於付清價金後,小李將該自用小客車交付小王使用,但小王遲遲未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導致車輛的納稅名義人仍是小李,而稅捐稽徵機關也向小李徵收「燃料使用費」等稅費。試問:

  1.小李依法能否請求小王協同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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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家的繼承人須注意遺產稅的節稅:

  近年來一有企業家往生,留下大筆遺產,就受到新聞媒體關注,如:溫世仁、蔡萬才、蔡萬霖、王永慶、王永在、唐誠、、等。媒體關注者乃在於遺產稅的數額;而就繼承人而言,也同樣關心,一般希望能儘量減少遺產稅的數額,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節省遺產稅的方式固然很多,如;有配偶者如採用「法定財產制」,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民法》第1030條之1)、、等;另外也可以充分運用「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而免徵遺產稅的項目」,筆者願藉本文予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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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法律被賦予公平正義的期望時,我們已慣於過著有法治的陽光照射的日子,此時,面對背著陽光、在旁門左道迂迴的影子,猶如遇見乍暖還寒時的天氣,冷得一顫,最難將息。

  嘆一聲,翻開三百年前郁永河所著《裨海紀遊》,當年他越過湍急的黑水溝,以清朝師爺身分來到台灣採硫,對於所見所聞留下紀錄,最後寫下結語:「余向慕海外遊,為弱水可掬、三山即可,今既目極蒼茫,足窮幽險,而所謂神仙者,不過裸體文身之類而已!」在他筆下的台灣,顯然未開發的地方居多。誠然,現今台灣已非當年的台灣,台灣際遇輪轉、子民強韌,曾幾何時,超越鄰近國家,而被讚為經濟奇蹟、躋身富庶之列,再過些時日,兩岸斷了四十年的血脈重新續緣;緊接著,台商紛紛西進中國大陸。如今,台灣海峽已非當年險惡難渡的黑水溝,三百年前從西到東開發,尚處於建立管理制度階段,現在從東到西經商,所到之處朝氣蓬勃,發展迅速,台商力道十足強勁;至今東西往來絡繹不絕,海水正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這一台灣知名的法律事務所,在這條兩岸的驛途上,從沒缺席。創辦人李永然律師往來大陸大江南北二十多年數百趟,城市鄉鎮山川間都有深刻足印,因為很多台灣的朋友西進經商去,需要他們信得過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協助處理其在中國大陸的法律事務。更有許多朋友的原生家庭在大陸,一趟趟血濃於水的探親,有剪不斷的命脈要理會、要安置。源於朋友的信任與需求,永然聯合法律事務秉著在台灣處理法律事務的信念,竭心為客戶服務,李永然律師同時在台灣及中國大陸註冊「20150428 永然」商標,作為客戶們在偌大的台海兩地尋找永然的路標,並聲明該商標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台北所、桃園所、高雄所等自行使用,絕無授權其他地方之律師事務所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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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4月24日 聯合報AA3版 記者蕭韻純、江碩涵「海外買不動產 國人投資480億」的報導稱:台灣房市近年受政策調控、影響買氣,加上房價來到高點,房地產投報率不佳,置產族於是把目光轉向海外,帶動海外置產熱潮,國內房市交易則冷颼颼;但前進海外購買不動產的風潮卻是持續加溫。

  21世紀不動產王福漲董事長表示,民眾多前往亞太新興市場置產,包括柬埔寨、泰國等國,因為房價低、投報率也高,現在買氣相當火熱。自農曆春節至今,海外不動產詢問度逐漸增溫,前來諮詢的客人數量成長2~3成。

  筆者認為:台灣自政府打房政策一波接一波以來,政策與景氣的不確定性,以及囤房稅等政策推出,「海外投資」已成了投資者與大企業的新天堂,國內投資資金無法穩定獲利投資,促使投資者順著國際經濟走勢,持續向海外投報率高的國家投資,盼政府能看到近期的大量金額流向海外,能先預防國內投資架空現象,並做好準備,輔導國內企業對國外的投資,預防將來海外投資的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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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4月23日蘋果日報A18版記者于靜芳「北市購屋坪數 10年砍半」的報導稱:房價高漲,買得起的房屋者其坪數愈來愈小。根據建物買賣移轉資料,發現10年前六都民眾平均購屋坪數41.6坪,去年已縮水到35.2坪,台北市更縮到24.3坪,比10年前減少一半。房仲指出,不僅買不起房,連屋主賣屋也賣不掉,北市房屋至少需2個月才賣得掉,台灣房市正處於尷尬期,沒房的民眾買不起房,有房的民眾卻賣不掉房子。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認為,「薪資結構」是一大問題,20年薪資所得沒有改變,但台北市房價已漲3倍,只能愈買愈小,面積縮水2~3倍,雖然今年房價有下修3~5%,但薪資所得也要跟著提高,否則無法改善居住品質。双北市或桃園居住的房價已愈來愈高,買房還有些困難。

  筆者認為這幾年的房市上漲,使得一般民眾想買房却買不起,想在政府管制房市及持有稅成本提高之下,國人想要購屋愈來愈買不起,能買的坪數也越來越小,政府對此情形,一直不斷實施打房與增稅政策,也未見效果,尤其以北部的買房坪數最為顯著,南部買房坪數較無影響。盼政府在制定打房政策時,能通盤檢討南北實務與經濟狀況,使民眾用南北來做比較,民眾呈現觀望情形,使得房市景氣越變越差,政府的美意反而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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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4月11日蘋果日報A18版記者王吟芳「住豪宅深夜播歌 惡鄰判強制搬家」的報導稱:高市前鎮區豪宅「福懋首善」住戶謝某,2年來常在深夜大聲播放江蕙等歌曲擾人清夢,被其他住戶抗議超過60次,報警處理逾20次,但謝男僅短暫收斂幾天就故態復萌,甚至有鄰居被他吵到受不了搬家,社區住戶投票決定提告強制遷離,台灣高雄地院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決謝某須搬家。

  該大樓管委會去年提告,指謝男自102年11月起,常從4樓住處發出警報、音樂聲,影響其他住戶作息,管委會多次試圖與他溝通,但謝男都不應門,也不接對講機,幾天後才出面同意將音樂關小,但沒幾天謝家又在夜間傳出震耳音樂聲,有一次甚至從晚上8時吵到隔天,嚴重影響住戶生活。法院審理時謝男均未到庭,也沒具狀陳述意見,不過大樓保全證稱,謝男從前年底起密集在深夜播放很大聲的音樂,有時整天播放,勸導多次均未改善。法官認為,謝男違反「社區規約」影響居住品質情節重大,經勸導仍無改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謝男須強制遷離。仍可上訴。台灣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對付惡鄰除可訴請強制遷離,若惡鄰是房屋所有權人,也可訴請強制出售,一旦法院判准,惡鄰依法須在3個月內自己賣掉房子,否則管委會可聲請法院強制拍賣。

  筆者認為台灣社會進步,民眾教育生活水準提高,不應會有住在如此豪宅或社區內有相類情形發生,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同條例第5項也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守,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同條例第47條第二款還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要求該住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同條例第48條第4款更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使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執行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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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妙法蓮華經》有「經中之王」之稱

  接觸佛法者皆可瞭解佛經甚多,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方廣佛華嚴經》、《金剛經》、《大佛頂首楞嚴經》、《妙法蓮華經》、、等,這其中《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共260個字文字較少,也較為一般人所熟知;而《妙法蓮華經》向有「經中之王」之稱(註1),「此經是一切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神力所護故。......是法華經於無量劫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讀涌......」,此經既然如此殊聖,實有一窺究竟的必要。筆者因過去曾參加一「法華經法會」,有機緣接觸此部佛經,使自己於學佛過程中有些不理解之事,得以進一步瞭解。

二、學習佛法要走向大乘佛法,才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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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5、26日,李永然律師前往圓山飯店,出席國際扶輪3520地區2015地區年會,會中邀請到台北市長柯文哲進行演講,此次年會在熱烈的氣氛中順利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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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4日上午11時,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與蘇友辰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名譽理事長、林天財常務理事、吳威志秘書長召開「是誰霸凌藝人致死?捍衛網路人權」記者會,會中將重申網路公民之人權保障,期望藉此讓社會大眾、特別是霸凌加害者瞭解應負的法律責任,更期許強制規範網站留言審查機制、強化誹謗偵查的實效性程序,藉此扼止日益嚴重的網路侵害人權事件,並呼籲在相關社群網站或平臺投稿、觀看、按讚或留言者,拒絕成為網路霸凌共犯。

相關新聞報導如下(請點擊入內):

人權協會:NCC應讓受害者即時申訴(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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