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1月30日工商時報A19版記者龍益雲所撰「比照北市 桃市擬課3級房屋稅」報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出爐,「囤房稅」比照台北市,分為1.2%、2.4%、3.6%三級瞄準囤屋者,台北市、桃園市也成為全台6都中囤房稅率最高者;當地房地產業界認為,稅率不一恐擠壓置產族往稅率較低的市場移動,甚至點燃跨縣市置產風潮。桃園市政府為抑止囤屋炒房,影響青年人成家購屋意願,配合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通過三級制的方式課囤房稅,將提請桃園市議會審議。

  桃園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草案內容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為1.2%;逾3戶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第4戶及第5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2.4%;第5戶以上每戶房屋按3.6%稅率課稅。地方稅務局解釋,所謂「自住房屋」是指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筆者認為各地方縣市政府陸續公布新的地方房屋稅率,因此有屋者需注意各地方政府的稅率及稅制,並且先行申請自有房屋的房屋現值,來評估自身所需繳納的房屋稅,何者用1.2%稅率?何者用3.6%稅率較為划算,或請教專業的律師及地政士來評估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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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月31日自由時報A3版記者鄭琪芳、李欣芳所撰「政院有意見 房地合一擬更輕稅」報導,財政部近日向行政院報告「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目前朝「輕稅」規劃,由累進稅率最高四十五%改為單一稅率十七%,並訂「日出條款」,僅限新制施行前五年取得的房地適用,但行政院仍認為影響太大、稅率太重,尚未拍板。據了解,財政部將再修正,包括稅率、日出條款、自用住宅新台幣二千萬元免稅門檻等,都可能再放寬。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明,此次向行政院提出三個方案,第一案是累進稅率五%至四十五%,第二案是單一稅率十七%,第三案則是單一稅率十七%加上「日出條款」;但院長並未裁示採哪一案,比較會過的應是第三案,單一稅率及日出條款較具共識,是否五年則未定案。

  房地合一稅制實施後,不動產奢侈稅將停徵,由於奢侈稅按出售價格課稅,房地合一按交易所得課稅,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房地,稅負將大降,引發「炒房減稅」的批評。對此,張盛和部長表示,持有二年不能減徵,稅率會訂高一點,但未定案。對於學者及公民團體質疑新方案太輕,他表示,輕重是一回事,累進稅率是理想,問題是過不了,不過就等於零,必須思考怎樣讓法案能被接受;房地合一課稅牽涉利益龐大,不能一步到位,所以訂定「日出條款」,「一開始太陽不烈,不會一下把大家曬死」,慢慢來,一定期間後就「日正當中」。

  近期政府實施相當多關於不動產課稅的新制,近期已造成房地成交量急速萎縮,房價也未見下跌,但相關業者卻已先受其害;筆者認為政府欲解決居住的社會問題,仍應從供給面著手,廣建社會住宅,而非一昧壓制需求面,不動產業的蕭條,長期下來也會成為房仲業或建築業從業人員失業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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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傾聽力  

  本書由齋藤孝著,林冠汾譯(2014年11月4日初版,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出版)。

  1.作者強調人只要有「傾聽力」,好感度就會提升,因為「傾聽」的行為能夠直接讓對方感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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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汽車是現代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即便在大眾運輸系統完善的都會地區,汽車仍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

  除了不動產之外,汽車往往是一般人追求的頭號「身外之物」,所謂「五子登科」,房子、車子,此其二也。駕駛人取得汽車使用的方式,不外乎購車、租車二者,就法律層面而言,即涉及「買賣」和「租賃」兩項法律行為,一旦發生購車或租車糾紛,當事人便不得不憑藉相關法律規定加以解決。此外,駕駛人開車上路,縱使再小心翼翼,仍難保因各種車況、路況、天候、人為疏失……等因素而肇致交通事故。此時,該如何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肇事者又負有哪些民、刑事責任?被害人可請求哪些賠償?都是汽車駕駛人、用路人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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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月27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陳美珍所撰「換自用宅 房貸利息可列抵」報導,因為換屋,同一年度出現同時持有二戶自用住宅,且均有貸款利息支出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同一課稅年度不同期間發生的購屋借款利息,如分別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要件,貸款利息可同時列報抵稅。換句話說,換屋時,同一年度同時持有二戶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可不受一戶限制,但抵稅月份不得重疊,上限仍為新台幣30萬元。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如欲列報減除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應符合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的房屋,在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條件。申報扣減綜合所得稅時,納稅人可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申報扣除,每一申報戶以一屋、及每年扣除額30萬元為上限。財政部國稅局提醒,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應保留並檢附當年度支付利息的繳息清單正本,繳息清單上若無抵押房屋坐落地址或借款用途,應由納稅人自己簽章補填。

  筆者建議民眾一定要熟知相關稅法的優惠稅率適用條件及方式,尤其不動產的交易及持有優惠稅率,如自用增值稅、重購扣抵、重購退稅,甚至房貸利息列舉扣除所得等,如有不清楚之處,可以多方詢問專業的律師、會計師或地政士,以避免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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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2月3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蔡惠芳所撰「主動重建海砂屋 潤泰雙子星創先例」報導,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又有驚人之舉,首創史上自發性主動重建海砂屋的先例,將為「潤泰雙子星」的106位住戶重建一個新家,即使要虧本幾億元,為了住戶生命安全,決定負責到底。潤泰創新國際總經理李志宏表示,潤泰集團將創下房地產史上的海砂屋重建首例,確定把位於台北市辛亥路、汀州路口,屋齡約25年的自建案「潤泰雙子星」,全棟疑似為海砂屋的12樓高、總計106戶,由潤泰新出錢、出力、出人,預計民國104年3月1日請照、6月份可取得建照並拆除、重建新的「潤泰雙子星」,變身為15層樓高的住宅大樓。

  李志宏總經理表示,潤泰新是在民國101年例行性檢查已完工社區時,發現「潤泰雙子星」大樓有鋼筋外露、混凝土剝落等現象,因而發現這棟大樓疑似海砂屋。雖然當年興建「雙子星」時,政府法規並沒有有關海砂屋、砂石含高氯離子等檢測標準,但是尹衍樑發現這棟疑似海砂屋後,依然很「大器」地立刻決定,要秉持良心,還有潤泰永久售後服務的責任,整合所有住戶,不惜成本,也要把大樓重建,還給住戶更安全穩固的家。

  筆者認為潤泰公司首創業界主動重建海砂屋,是對居住品質負責任的表現,也是善盡社會責任的展現,期許未來許多建商能一起響應,將過去因法規未盡完善而不符合現代居住規定的舊建物,重新評估進而改建,讓大家居住的環境更能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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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稅的徵收依何法令?

  近年來台灣的報章媒體一直在探討「房屋稅」、「地價稅」的話題;究竟徵收房屋稅的法令為何?有些民眾不瞭解;其實其課徵主要的法令是《房屋稅條例》,依該條例第1條規定:「房屋稅之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除注意《房屋稅條例》外,還應注意自治法規,就以台北市而言,尚有《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納稅義務人必須一併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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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近日為一本以53個故事為例,教讀者如何慎防陷入糾紛,遇糾紛如何解決的書籍為序,希望能為讀者們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及法律常識,序言全文如下:

  李 序

  「法律」是現代民主法治社會中,每個人均須遵行之規範,舉凡食、衣、住、行、工作、消費、言行舉止……等,均在此規範下,而無所偏倚。余在執行律師業務中,常見當事人因不了解法律而誤觸法網或喪失權益,深感「法律」並不能只是專業人士的知識或營生工具,而有必要將其普及化,並落實於社會大眾的工作、家庭與生活中,成為眾人皆能具備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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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2015年2月3日至2月6日,由永然法律基金會主辦,台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公司、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等單位協辦的「永然第十二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已順利舉辦完成,本次法律生活營有66位高中同學參加,活動邀請到李永然律師、姚葦嵐法官、張熙懷檢察官、陳建宏主編、張謀勝律師、張柏涵律師、田欣永律師、李廷鈞地政士、陳宜鴻律師及吳威志教授等專業法律人士擔任講師,並參觀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及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在隊輔及志工的帶領下,進行四天的法律學習課程。

  2015年2月6日下午3時20分舉辦結業式,由李廷鈞副執行長主持,李永然律師頒發每位學員結業證書乙紙,另對各項個人競賽及團體競賽頒發得獎獎狀及獎金、獎品,並和各組學員合影留念。  all fo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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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2月4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龍益雲「鄭文燦射3箭 落實居住正義」的報導稱桃園市市長鄭文燦民國104年2月3日主持重大議題會報,強調市政府已通過「3支箭」,首先為達租稅正義並防止囤房,房屋稅課徵將採取累進稅率,第4、第5棟課2.4%、逾第5棟課3.6%;其次是租金補貼方案,符合內政部所訂標準的4,500戶弱勢家庭,市府將編足預算,不用排隊、不用抽籤就能得到每月4,000元的租金補貼;「第3箭」為推動社會住宅,解決年輕人、勞工、弱勢家庭及警消勤務宿舍的居住需求。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為落實「居住正義」民國104年2月3日射出「3支箭」,其中最重要的是成立「社會住宅基金」,規畫第一年就撥款新台幣15億元由桃市府自行興建「集合型社會住宅」,並在民國104年4月1日成立「住宅發展處」專責興建,未來只租不售,宣示要讓桃園市成為社會住宅運動的起點。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表示,「八德合宜住宅」案是不當利益輸送的弊案,市府已決定將八德合宜住宅案解約,將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桃園市政府並規畫第一階段在桃園中路、八德兩個重劃區興建2,155戶社會住宅,藉此累積推動社會住宅的經驗;並擴及廢棄的軍營、閒置的公共空間;也納入捷運沿線、交流道周邊及航空城範圍等交通便利地點,未來會採取實坪制,且房型要多樣化來滿足不同需求。也應在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內的機場捷運沿線推動社會住宅,若無法興建,他不會同意桃園航空城計畫,務必要把機場捷運和航空城的「利益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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