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5月2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呂雪彗所撰「內政部:調整容積策略 獎勵民間建社會宅」報導,內政部將研議讓民間建案透過調整容積策略,將增加分得一定比例的樓地板面積,納入公益設施,獎勵民間興建社會住宅,供青年及弱勢出租。內政部在行政院會報告「住宅政策執行現況」指出,供給面將增加社會住宅興辦,除補助雙北市興建社會住宅外,將優先補助閒置建築修建為社會住宅、推動都市更新、研議調整容積,促進民間參與及引進民間資金等六道措施齊下。另外運用都市計畫讓民間建案透過調整增加容積的「虛擬土地儲備」概念,將調整容積價值分回一定比例的樓地板面積回饋給公益,並將社會住宅納入公益設施的一環,如此多出的樓地板面積就可作出租住宅。

  此外,都市更新也擬納入社會宅公益設計,若利用公有土地參與更新後分回之房地、中繼住宅,及藉由容積獎勵引導建商設置之公益設施等,將做為社會住宅。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社會住宅並非全國都要興建,雙北市需求量最大,內政部協助雙北市興辦1萬4千多戶,而中南部地方政府有閒置空餘屋甚多,只需給予租金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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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6日下午1時,李永然律師在陳明璋教授陪同下,前往南華大學出席「102學年度企業經營與人文系列講座」,講座由釋慧開副校長主持,李律師為全校200位師生進行演講,講題為「現代人應有的法律常識」,3個小時的精闢的演說,讓全校師生獲益良多,演講順利於下午4時結束,南華大學校長並頒發「嘉惠南華」紀念牌乙面,感謝李永然律師前來演講。

南華  

南華大學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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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日上午7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進出口公會舉辦「2015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計畫期初審查會議,會議由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黃呈琮理事長主持,吳中書、游瑞德、張銘斌、李永然及黃文榮......等人均出席,會中由中原大學企研所呂鴻德教授專題報告「2015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計畫期初簡報,會議至9時30分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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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日下午5時,永然法律基金會舉行第二屆第一次董事會,董事們皆推崇李永然律師為基金會事務的努力付出,全體一致推選李永然律師續任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一職。並由周美君董事擔任執行長一職。

  會中並針對本年度會務、財務方面進行報告,由董事們提供意見,會議至下午6時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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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3日蘋果日報A15版記者潘姿羽所撰「全台逾59萬件 違建擬罰50萬」報導。截至民國103年2月止,全台尚未拆除違建總數達59萬1975件,該月查報的新違建總數也有3213件。為了遏止新違建數量不斷增加,營建署除了開會檢討民國102年地方政府處理違建進度,民國101年也通過修正《建築法》部分條文,擬對違建戶處以罰鍰。據悉目前送審版本的罰鍰最高達新台幣50萬元。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營建署原擬修正草案對違建戶處以新台幣4∼20萬元罰鍰,後來中央調整成4∼50萬元,處罰條件可能由地方政府參酌。行政院已將法案報給立法院,看在這次會期有無機會審查。

  筆者認為未申請建築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增、改建的建築物,政府祭出較為嚴厲的手段,是可以較為有效遏止新違建數的增加,除此之外,政府也開始加強對違章建物的執法,因此建議建商或民眾切勿擅自變更建物,如經查獲而又未於期限內改善,很可能連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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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5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林淑慧所撰「逼建商釋屋,財長:空屋要課囤房稅」及同版記者于國欽、曾麗芳所撰「嘉縣針對台糖開徵空地稅,建商囤房小心」共兩篇報導。財政部張盛和部長表示為了讓建商能釋出空屋,增加房市供給量,未來《房屋稅條例》修法後的房屋稅已涵蓋「空屋稅」的概念,各地政府可提高建商的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到3.6%,未來建商持有的餘屋或保留戶等,都會被課囤房稅。立法院財委會於民國103年4月23日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非自住房屋稅提高到1.5%至3.6%,未來地方政府可以把空屋納入非自住房屋課稅,因為自住房屋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各地方可在彈性稅率內加以訂定,藉以課徵空屋稅。

  嘉義縣是全台第一個祭出「空地稅」的地方政府,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長簡世明表示,「空地稅」針對嘉義縣政特區、太保市周邊的大地主台糖公司而制訂。嘉義縣政府劃定私有空地擬開徵空地稅一案,自民國102年1月開始公告,公告期間為期2年。屆期如果土地所有權人仍沒有動作,嘉縣政府即可依法開徵空地稅。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開徵空地稅所定義的空地是指已具備一定公共建設(例如道路、電力、自來水皆已完備),卻未建築的土地。依該條例26條及施行細則第40、41條,縣市政府可以將這些符合定義的空地劃定為「限期建築」的土地,報請內政部核定,並於核定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若限期內(縣市為2年、鄉鎮為3年)土地所有權人仍未請領建造執照開工建築,則地方政府即可按該宗土地應繳納的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倍至5倍的空地稅或照價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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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30日晚上6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103年度台商張老師授證典禮」,李永然律師長期關心兩岸事務,對於台商的人權及法律權益方面非常重視,自台商張老師成立以來即獲聘為台商張老師,今再獲續聘為103年度台商張老師,授證典禮由陳振祥理事長主持,陸委會經濟處李佩儒專門委員頒發證書,全體獲聘者並一同合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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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日增,兩岸婚姻也增加

  今天我要談的主題是兩岸婚姻中的「夫妻財産」問題。我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是因爲它在婚姻的法律問題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常常講“結婚是愛情的成果”,其實在我們處理男女結婚問題時會發現,有些婚姻常常是有條件的,「財産」往往是決定婚姻的因素之一,甚至當男女雙方於消滅婚姻關係時,「財産」也是一個重要問題。「夫妻財産」兩岸之間的法律如何規定?我要講一個數位,各位聽了也會很驚訝。在臺灣的陸配已有40萬人以上;而陸配的人數也已經超過了臺灣原住民族的人口數。在臺灣陸配是兩岸的婚姻所産生的,談到兩岸的婚姻,那是因蔣經國先生在1987年的時候首先開放臺灣人民到大陸探親;探親以後,會衍生一個問題,即人跟人接觸後産生感情問題。所以當時我還與立法委員李慶華先生共同推動讓兩岸婚姻能夠正式被臺灣的法律所承認,並且加以保障。同時,既然婚姻關係産生了,就一定要讓夫妻享有共同生活的基本人權。

臺灣的夫妻財産制分「法定」及「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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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4日經濟日報A18版記者陳美玲所撰「900億元都更卡關 建商叫苦」,與同版記者尹俞歡「陳威仁:違憲條文無法補救」報導,《都市更新條例》違憲條文將於民國103年4月月26日失效,目前有90件都更案被卡住,凍結金額至少新台幣900億元,以利息2%計算,每天須支付近新台幣500萬元利息,房地產業者指出,除增加業者負擔、耗費社會資源,都更停擺更將造成社會成本加重。

  遠雄建設民國103年以來拿下五筆公辦都更案,未來推案總金額破新台幣200億元,扣除獲利二成且以2%貸款利息計算,相當於每天需付約新台幣100萬元利息。遠雄建設執行副總經理黃志鴻表示,扣除利潤後,公司在都更案所花費的金額可能達新台幣180億元,但因是在三至四年間逐年投入、分攤,因此每天需支付的利息估計約新台幣25萬至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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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7日上午,我前住新店捷運站,與如意讀書會的朋友們會合,共有15人,大家一起健行。

  先走過碧潭吊橋,再爬山「和美山」,沿途綠意盎然,大家也有說有笑,登到山頂,俯瞰碧潭,美不勝收。中午則在新店捷運站「碧潭有約」二樓的餐廳用餐,後來有來了幾位朋友,席開兩桌,其中有一桌素桌,我用了素食,食材天然,相當可口,餐畢就返回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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