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不動產買賣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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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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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甲要借錢予乙,甲要求乙須提供二筆土地抵押,李律師對甲說:「此為共同抵押」,而債權人甲想對不動產的「共同抵押」具基本的法律認識,不知其概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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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8日,台灣本土法學雜誌舉辦「土地五法修法研析研討會─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之實踐?」,我應邀擔任「居住正義之實現?我國住宅政策與住宅法之探討」一主題的與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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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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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伯達著‧先覺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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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我應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之邀,前往演講「對《民法》不動產物權修正的應有認識」。

現場人士來了80多位,每人我都贈送一本《最新不動產物權行使須知手冊》(請點這了解手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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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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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不動產的持分,應注意前手的管理問題!

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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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專任委託契約書後,能否將不動產逕自出售他人?

文◎許啟龍律師

小晨委託旺旺房屋仲介公司出售房屋,雙方簽訂專任委託契約書,於委託期間內,小晨逕自將房屋出售予第三人,結果旺旺仲介公司向小晨請求服務報酬,而法院也判其勝訴,道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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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糾紛類型與爭議      

文◎吳任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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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5日下午,我與同仁吳任偉律師赴高雄市地政局演講「預售與中古屋交易法律解析─兼談預售與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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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下午5時30分,我前往林森北路的華國飯店,受台灣不動產投資協會曾東茂理事長之邀,演講與不動產買賣有關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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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爐的《不動產買賣安心法律手冊》,針對預售屋糾紛的預防與解決給予實質又具體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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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屢傳預售屋買賣糾紛,並有購屋人控告建商有建材偷工減料、建商廣告不實、灌虛坪、二次施工,甚至有消費者投訴:花費百萬元定金購買預售屋,苦等半年卻不見建案動工,權益大為受損。由於預售屋交易過程中,消費者通常僅能透過廣告、銷售人員或買賣契約書等管道取得資訊,若買賣雙方對契約內容的認知有相當落差,或賣方刻意欺瞞,就容易產生消費糾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民國100年5月1日修訂生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就有「履約保證制度」的設計,假使建商未能如期交屋,消費者便可拿回已繳納的價金。故消費者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時,應明瞭自身法律權益,並做好預防準備,將可能發生的損害降至最低。

《不動產買賣安心法律手冊》乃因本基金會為普及國人不動產交易之法律知識,收錄余過去發表之若干文章,並邀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所許啟龍律師、高雄所吳任偉律師等同仁共同著作,在最新的預售屋買賣制度與相關紛爭的解決方面皆有著墨,盼能助讀者安心、順利購屋;感謝余之同仁盧美蒨、李廷鈞的協助彙編,在此一併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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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敗局──十大不買樓的理由

金道夫著‧博顥出版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8日我在香港的機場轉機,閒逛了「Page ONE」書局,買了這本「樓市敗局──十大不買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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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隱瞞違法夾層,買受人可控告詐欺罪!

李永然律師

問題:阿欣是一位上班族,努力儲錢想買一間預售屋,建商以「挑高三米六」等文字,且搭配夾層屋圖片的廣告,並由售屋小姐向阿欣強調屋內的夾層裝璜是合法。日後交屋遭檢舉並被建管處來函通知,阿欣才知此一屋內的夾層是「違建」,買受人阿欣可以如何依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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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全福著‧漢宇文化公司出版

這方面的議題多年來我常寫文章探討,也常演講,但我也會買這方面的書籍看看,了解別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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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下午2時,我與同仁溫藝玲律師一同前往聯合報免費法律講座進行「預售屋買賣糾紛與解決之道」演講。

大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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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下午2時30分,我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出席「預售屋買賣使用『訂購預約單』之合理性」會議,針對預售屋訂金糾紛進行研議。由邱惠美組長主持,黃立教授、林明珠律師、我...... 等人均出席與會。

討論主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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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8日,我應住商不動產之邀,前往北投演講「不動產買賣與糾紛的法律解析」。

演講內容包括買賣契約的法律性質(債權契約、不要式契約、有償契約、雙務契約、定型化契約)、各交易糾紛的發生原因、如何避免房地產交易時發生糾紛(買賣房地產、簽約、交屋時應注意事項,及交屋之瑕疵種類)、消費者已善盡注意但仍發生糾紛應如何解決、案例分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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