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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短短數十寒暑,芸芸眾生不免以其黃金歲月換取物質世界中重要的憑藉——金錢;但俗話又說:「談錢傷感情」,這是怎麼一回事?事實上,在執業律師多年過程中,錢財,往往是當事人爭端頻起的肇因;無論面對當事人或從事各類場合的法律演講,繼承權益,也總成為民事糾紛中諮詢率居高不下的議題,其所涉及的範圍,不外乎繼承權被侵害、有無繼承權、應繼分多少、什麼是特留分、如何預立遺囑、遺囑的效力……等等。顯見一般人對於生死大問雖仍有忌諱,但隨之而來的現實問題,卻不得不尋求解答。

有感於此,特別整理多年來本人於報章雜誌發表的文章及民眾諮詢的相關問題,以案例、解析形式為架構,彙集成冊;另邀請對地政登記、稅務、理財法律學有專精的好友黃振國地政士,負責「繼承登記與遺產稅申報」、「遺囑書範例」、「兩岸繼承」單元的撰寫,俾使本書更臻於完整、實用。

本書前身自以「繼承權益與遺囑書範例」名稱印行十多年來,累計行銷破萬冊,閱讀人次不計其數;鑑於近三、四年中,《民法》繼承編迭有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稅率、繳稅方式等復有重大之變革,乃尋思大幅整飭本書內容,冀與時俱進,符合多數民眾之需求。今以「繼承權益指標」書名改版問世,期許它能成為您生活上最真摯、足以信賴的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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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台灣福爾摩斯翁景惠回憶錄

翁景惠口述‧王宛茹整理‧早安財經文化公司出版

1.翁景惠於民國40年3月13日出生,而於民國92年6月16日病逝台大醫院,侯友宜為本書作序時,稱翁景惠為「鑑識精靈」。翁景惠受教於李昌鈺博士,他讓國人及警界認識「科學辦案」,靠「鑑識」拿出證據的重要,他的一生是台灣鑑識發展史,國內鑑識專業和組織系統的建立,都在他的手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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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出良知、川崎英明、神山啟史、岡崎 敬等編著‧日本刑事法學研究會譯‧元照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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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與法規實務

張正明、蔡中和著‧威仕曼文化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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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九把刀是實踐大學兼任講師,本學期在媒體傳達設計系開設「劇本實務與創作」課,日前他在部落格上公布要當掉的學生名單,雖本意是與學生做最後確認,但仍引起外界侵犯隱私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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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諮芮勞務管理公司陳顧問認識至今也有五年多了,從第一次合作,協助我擔任2006年~2007年間國際扶輪3520地區的「法治教育委員會」主委時推動法治教育,為地區舉辦法治教育徵文比賽、參訪少年觀護所、勞資座談會、及校園法律研討會等,對內則推動各社法律演講,並且受我邀請而加入中華人權協會,並協助勞動人權之推動。

陳顧問以她多年的實務經驗累積為企業提供勞務管理的專業意見,樹立專業外;另獲悉陳顧問她於下班時間仍勤於修習法學碩士的課程,令本人更深深服膺於她孜孜不倦、認真、專業的態度及求知上進的精神。

陳顧問長期協助企業關注勞資和諧議題,於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相繼出版其所著《企業勞務管理法律手冊》第一、二集,今因《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對未來相關勞動法令恐有異動,為讓各界更加了解《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對勞資的規範與影響,再次與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一同策劃印製《企業勞務管理法律手冊》第三集。陳顧問以其專業知識,蒐羅並仔細分析法律異動後之相關衍生問題,提早讓企業及職場工作朋友能即時掌握資訊,相信此一手冊必能對勞資雙方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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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冊免費贈閱,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寄市羅斯福二段9號7樓 永然文化收即可。

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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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淑瑜著‧元照出版公司出版

日前我因前往位於「台南」的嘉南療養院,參加一場關於「醫療倫理」的研討會,於是前往書店找了本書做為參考。

本書共分十五章,對於想了解醫療倫理及其與法律問題的關係甚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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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會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違法者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若要從外在規範,不如從根本著手,重視「修心」,一旦匡正心念,即使沒有法律限制,言行舉止也能中規中矩。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生活中若能以佛法為宗,透過修行持戒,自然能約束「身、口、意」等行為,即使日後面對任何困厄,皆能以定靜力沈著應對。

人若縱容己意,犯下「貪、瞋、癡」,更甚者違反法律,自然要受法律制裁。法律處處都在對「人性」進行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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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爭訟的雙方就是政府及被課稅的人民,可惜至今,人民與政府爭訟仍處於弱勢;稅賦改革的呼籲聲不斷,租稅的公平與正義也一直是各界爭相討論的,可見稅制有多少問題!繳稅是全世界通知的義務,但稅進國庫畢竟心疼,如果還要補稅、罰鍰,原因並非逃稅,而是認定不同,更是心有不甘!若再因此遭限制出境,種種不受尊重甚至被剝削的感覺,即是人權受侵害。

中國人權協會特別策畫、編印「司法與租稅人權」手冊,用以呼籲租稅的公平與合理性的建制,及政府執行稅務公權力時,應以人民的權益為依歸,特邀請專業於租稅領域之李永然……等律師、會計師針對現今稅制上有欠公允及為民所苦之處,如限制出境、違法課稅沒依法主動撤銷……等造成民怨不斷、租稅人權被任意踐踏的情形,撰寫專業的建議,提供各界參考,並拋磚引玉,引起大家共同重視稅賦的權利。手冊裡一句話:「人民與政府爭訟處於武器不平等、資訊不對等之劣勢」,語重心長,如能在可預期的時間裡,等到稅賦改革朝向公平合理、符合民意的那一天到來,人民才是真正的頭家!

本手冊免費贈閱,有意索取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寄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3號4樓  中國人權協會收即可。洽詢電話:02-2395-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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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案例與憲法意識

徐振雄、李淳禾、張國聖、陳慧貞、陳宏銘合著。高立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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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規

陳泓文著‧弘智文化公司出版

1.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基本母法為《都市計畫法》,而「都市計畫」的制定,依規模的不同,分為「市(鎮)計畫」、「鄉街計畫」及「特定區計畫」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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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黃宗源著‧永然文化公司出版

1.台灣的房地產開發一直受政治與經濟情勢的影響,近20年來也因法規的變更而產生特殊的房地形態。如自民國72年與88年起,台北市與台灣省分別從「建蔽率」時代邁入「容積率」管制時代,而83年10月28日將「高層建築」納入管制之後,則開啟了14層以下中高層(93年1月1日後改為15層)建築的盛行期,以降低對高層建築嚴格管理後產生的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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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曾於Joint Anti-Fascist Refugee Committee v. McGrath(341 U.S. 123)一案的協同意見書中說道:「重要的是,權利法案內大部分條款都與程序相關。正是程序造成法治與隨性或反覆無常間大部分的差異。堅守嚴格的程序保障,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證。」(It is not without significance that most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Bill of Rights are procedural. It is procedure that spells much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ule by law and rule by whim or caprice. Steadfast adherence to strict procedural safeguards is our main assurance that there will be equal justice under law.)。在本書之中,相信讀者亦可以發現,美國刑事法律正當程序實踐的過程,例如逮捕被告時,應當對其宣讀權利(有稱馬蘭達警語,Miranda warning,詳見本書第16章),當中包含被告的緘默權、聘請律師的權利等,而堅守這樣的正當程序,正是確保法律與公平正義被實踐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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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生活

王麗能律師著‧元照出版公司出版

1.刑事被告遭犯罪被害人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確定。在民事賠償的部分必須犯罪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只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法院才能要被告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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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信箱

鄭麗燕法官著‧時報文化公司出版

1.接受公司業務員的推銷,而與之購買訂約,這是「訪問買賣」,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適用。即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時,可以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需證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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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信箱

鄭麗燕法官著‧時報文化公司出版

1.服飾業可以於出售前拒絕顧客試穿,「准予試穿」是招徠顧客的手段,法律並無強制業者一定要讓顧客試穿。業者在換季拍賣期間以折扣已低,拒絕消費者試穿及免費修改衣物等行為,並沒有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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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這個繁忙的工商社會裡,雖然網路科技之進步是一日千里,整個世界更朝向全面電腦化發展,使得生活上許多事務甚至是各種買賣,交易之雙方甚至無須見面或通話,皆可於網路上透過鍵盤完成;且由於網路時代人際關係之疏離,相較於過去那種「一諾千金」的注重,現代人已越來越不在意個人的「誠信」問題,許多人說話不算話、答應後又反悔的情況每天都在社會上發生。

既然口頭承諾已無法產生信賴,在從事交易買賣、房屋租賃、受僱工作、甚或企業經營等種種法律行為時,為避免雙方僅有口頭約定致日後發生爭議時無所憑據,在法治國家中,仍是建議以「書面」契約清楚約定雙方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及相關罰責,以維護有誠信遵守契約該方之權利;若因此產生訴訟時,亦可作為證明雙方關係之證據。

然而現今社會上之契約種類多如牛毛,舉凡有最基本的買賣契約、租賃契約、僱傭契約、保密契約、授權契約…等等數百種,每種契約皆有不同之特色,若非專業律師,一般民眾根本無能力自行擬定。本書於民國80年付梓時,即係希望一般民眾能透過本書參考契約訂定時之注意事項,可以自行擬定各種生活上運用得到之契約,進而加強一般民眾之法律常識。因本書出版後頗受好評,亦廣為企業經營者及民眾參酌使用,為因應近年來諸多法律之修正,為此本書特再修正,使內容能更加完善,祈讀者大眾繼續不吝指教,併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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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相關法規彙編

內政部編印‧內政部出版

1.重劃主要有「市地重劃」及「農地重劃」兩部分,本書將此兩部分之相關法規予以彙集,俾便讀者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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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末,大陸的中央領導大力慶祝改革開放三十週年,三十年的確是一段不短的日子,也正因為大陸在經濟上採行改革開放政策,大力吸引外資,台商有許多老闆在大陸這一市場中找到自己事業的第二春。可隨著改革的深化,法治也就成為不可缺少的環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已經不再是口號,也不只是大陸政府官員的事,而是圍繞在每位台商生活周邊的切身問題,每位台商或多或少都曾遭遇過法律糾紛,所以永然特別將近一年自身協助台商處理過的案件加以挑選具有代表性的,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列印成冊,供台商參考,將其他台商的糾紛作為教材,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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