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媒體報導 (532)
- Apr 16 Tue 2024 14:55
★永然法律基金會攜手永慶慈善基金會舉辦【李永然律師教你安心買賣租屋】線上公益講座,由李永然律師、黃丙喜教授共推「安心買賣租屋」知識影片
- Apr 15 Mon 2024 18:06
★2024.04.15銳傳媒報導「資助大學法律系清寒學子,永然法律基金會開放獎助學金申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自幼苦學出身,秉持努力不懈的精神,在律師界執業超過45年,是重視法律普及的資深律師,他深切體會「教育」能夠翻轉人生,因此,在民國100年成立「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後,便積極推展法治教育向下札根,除了每年舉辦「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希望建立高中學子正確法治觀念並協助了解自身性向,為將來進入大學法律科系就讀做準備,積極為國家社會培育優秀的法律人才外。更自民國107學年度起,設立了「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供全國各大學法律系家境清寒的優秀學子申請,提供他們在經濟上的支助。
李永然董事長表示:「永然法律基金會設立的『永然法律獎助學金』至今已頒發了十一屆,這六年來資助了一百多位法律系的清寒學子,透過申請時所撰寫的自傳,可以了解到即使他們身處弱勢家庭,依舊在課業上認真學習,成績優異,並且對於未來都有著明確的目標,努力不懈的精神很值得讚賞。近來年通貨膨脹嚴重、萬物齊漲,對於清寒家庭的經濟而言,無疑雪上加霜。看著每屆申請獎助學金的信件數量愈來愈多,我十分不捨這群學子在沉重的課業之外,還要面對生活經濟的重擔,甚至要花費心思去打工或貸款來籌措學費和生活費用。現今我們能做的,僅有儘量提供生活上的資助,讓他們能減輕稍許的經濟負擔。本屆『永然法律獎助學金』非常感謝『游梅公益信託慈善基金』共襄盛舉,攜手永然法律基金會一起為弱勢家庭的同學們提供經濟上的資助。雖然獎助學金名額有限,但也希望能伸出溫暖的雙手,讓身在弱勢家庭的學子們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好好專心學習,充實自己的學識,將來成為社會的棟樑,再回饋國家社會。」
- Apr 15 Mon 2024 09:28
★2024.04.15林清汶教授於und聯合新聞網民意論壇發表專文「司改:法官過勞 民眾委屈」
文◎林清汶/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士林地院李姓優秀司法官墜樓身亡。李法官曾任「台版柬埔寨案」國民審判專庭受命法官,生前曾向妻子吐露「辦案壓力大」。司法院長許宗力旋即發表文章,除宣揚司改成效外,並勉勵全體法官注意身心健康,惜未能獲得迴響。
- Apr 09 Tue 2024 13:47
★2024年4月出刊幸運雜誌167期,專文報導「企業經營者必學,稅務專家教你合法節稅的技巧」
文/張則君
依據財政部公布民國112年稅收徵起情形,其中「營利事業所得稅」占全國賦稅收入31.2%,企業繳納的稅金可說是國家稅收重要的來源。然而企業經營的首要目標在於創造利潤以維持生存,因此除了積極創造獲利以開源之外,「合法節稅」也是節流的方法之一。公司、企業想要合法節稅,就必須遵守相關稅法的規定,透過合法的手段,降低應納稅額,以達到節省稅負的目的,避免違法,誠實納稅,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正確之道。
李永然律師重視企業經營法律實務
- Apr 09 Tue 2024 08:58
★2024.04.09銳傳媒【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合著專文「採購訂單記載『FOB交易條件,倘進口商違約不履行,出口商應如何保障權益?」
- Apr 08 Mon 2024 09:00
★2024.04.04銳傳媒【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合著專文「經銷商如違反經銷合約約定,其連帶債務人的法律責任為何?」
- Apr 01 Mon 2024 16:13
★2024.04.01銳傳媒【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合著專文「運送公司在受貨人未提出提單而放貨,對出賣人因而所受損害,要負賠償責任嗎?」
- Mar 26 Tue 2024 08:52
★2024.03.26銳傳媒【李永然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專文「參與『公共建設』,訂定『投資契約』的法律須知」
- Mar 20 Wed 2024 09:22
★2024.03.19聯合新聞網、經濟日報報導貿協董事長黃志芳受北企經與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之邀,於「與企業家有約系列講座」分享「全球大布局時代下貿協的策略與服務」,李永然律師並於現場提問交流
2024.03.19聯合新聞網、經濟日報報導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受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與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之邀,出席其主辦「與企業家有約系列講座」,講述「全球大布局時代下貿協的策略與服務」,演講內容點出當前企業經營重要的兩大面向,一是美中貿易戰開打後,由美國帶領,逐漸在全球蔚為風潮的「友岸外包」趨勢;二是AI帶來的企業變革。
- Mar 12 Tue 2024 16:41
★2024年3月出刊幸運雜誌166期,專文報導「永然法律基金會打造優質法律營隊,期待法律的種子在學員心中發芽茁壯」
文/張則君
大學升學制度變遷,入學管道多元,使得高中學子在選擇大學就讀科系前,有了更多探討自身性向及興趣的機會,永然法律基金會多年來舉辦「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希望藉由專業的講師、實務的課程,協助對法律有興趣或仍在探索自身性向的高中同學更加了解「法律」的世界,並能真正以「法律」做為升學就業的目標,成為未來社會所倚重的「專業法律人才」。
大學升學制度不斷改變,不同於過去以分數決定專業的時代,現今的升學管道多元,尤其在「108課綱」上路之後,多元表現的「學習歷程資料」對於未來申請大學入學變得更加關鍵而重要,也使得師生和家長們都希望能透過各項營隊活動、課外學習,讓學生發現自己性向及興趣所在,做為未來選擇就讀大學科系的方向。
- Mar 07 Thu 2024 16:18
★2024.03.07銳傳媒【李永然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專文「因糾紛談妥和解,要如何簽訂和解契約書?」
一、當事人間發生爭執,如能和解最妥:
- Mar 04 Mon 2024 09:25
★2024.03.03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林清汶副教授於風傳媒發表專文「林清汶觀點:都市更新應依屋齡不同調整比例門檻」
新北市三重區福隆路一處正在重新興建大樓 ,於2月27 日施作地下室工程時,竟然造成周圍民宅傾斜,令近百位居民必須緊急疏散。又於日前,在台北市慶城街同樣也是因興建開挖地基造成地層塌陷,幸好尚無損及鄰房;而去年台北市大直基泰建設的工地塌陷,則造成大批鄰房傾斜,所幸均無人傷亡。
雙北市老屋充斥,根據統計北市30年以上的房子,其占比更高達72%,至於全台屋齡 10 年內的住宅比例僅有 12.1%,僅少數家庭能住在 10 年內房屋。都會區由於土地寸土寸金,民眾爭相將土地利用到極緻化,有部分人待價而沽,自恃其土地對建商有重要效益,而獅口喊價,在相鄰土地整合不成時,就留下最終殘留該釘子戶;該釘子戶最後除嚴重破壞市容,更於建商未來施工時,易造成莫大壓力與風險,且將來該釘子戶的殘值更相形減縮,真可謂「損人不利己」。
- Feb 15 Thu 2024 12:12
★2024.2.15聯合新聞網刊登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林清汶副教授專文「高速公路廣設簡易休息站」
農曆新春的連假結束了,農曆春節是國人的悠久傳統習俗,讓人們可以暫時拋下工作的繁忙,與親人團聚或拜訪長輩親朋好友,或全家一起出遊的好時光。
然而,這次假期僅有七日,且各地陽光普照,因此西部二條主要高速公路還有西濱公路車潮為患,南、北、還有東部運輸全部大塞車,讓出遊民眾興致大受影響,車子在高速公路動彈不得,休息站更是一位難求。
- Feb 06 Tue 2024 10:47
★2024年2月出刊幸運雜誌165期,專文報導「知名律師與法學博士分享實務經驗,傳授旅館餐飲企業交易管理法律操作」
文/張則君
商業活動是國家經濟的命脈,也是政府稅收的來源,更與企業經營息息相關,然而商場如戰場,口頭承諾早已不足為憑,以「書面契約」規範各種不同型態的商業行為,不但有必要,且可為將來可能的商務糾紛,預作防範和提供解決之道。但一份「商務契約」從構思、起草至擬定完成,其中可能涉及到法律、財會稅務、協商調解及外語等各項專業知識,因此,除了契約雙方當事人必須對於擬定商務契約的重點有所認識外,也應多借助商業律師的專業能力協助擬約,才能讓交易進行順暢,並完整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新冠疫情重創旅館餐飲業,如今疫情趨緩,觀光景氣復甦,旅館、飯店、酒店、餐飲業重現榮景,除了營業收支外,業者更需注意各項商業交易管理的法律實務操作,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與開南大學教授黃隆豐法學博士兩人攜手出書,為旅館餐飲業者經營管理提供最具價值的法律資訊。
商務契約牽涉利益廣,尤重法律專業
- Feb 05 Mon 2024 11:59
★2024.2.5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及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曾春僑助理教授專文「形塑希望尊重工作,降低警察自我傷害」
文◎李永然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曾春僑/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隨著幾起警員自殺新聞與監察院調查報告的公佈,「警察自我傷害問題」再次浮上檯面;監察院報告較著重於加強心輔機制與績效問題上。筆者從心理學觀點,針對警察實務工作、教育與訪談經驗,提出「希望與尊重」的看法,供相關機關參考,祈盼能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 Feb 05 Mon 2024 09:37
★2024.2.1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林清汶副教授專文「市容殘破老舊,台北市加速都更刻不容緩」
文◎林清汶/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座落於台北市長春路、敦化北路口「中泰花園」的爛尾樓官司纏訟已經延宕四十多年,建商怒轟台北市府縱容都更禿鷹;該處占地約 1700 坪,在建造過程中因產權複雜而歷久纏訟,如今住戶已全數搬離。台北市府曾於 2021年 1 月通過核發拆除執照,卻因有人提出產權異議,導致拆除進度延宕至今;現在外觀已殘破老舊不堪、門窗毀損,夜裡更顯陰森,與周邊繁華市景形成強烈對比。
- Jan 10 Wed 2024 12:01
★2024年1月出刊幸運雜誌164期,專文報導「新修正《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上路,律師、地政士教你看懂修法重點,保障自身權益!」
文/ 張則君
不動產「共有」發生的原因很多,有因繼承而來的不動產、有因數人約定共買的房地產,或夫妻將房地登記成為二人共有財產,或祖輩代代相傳的祭祀公業祀產等等;乃至現代都市中隨處可見的公寓大廈,出了自家大門到離開社區為止,都可能會面臨到不動產「共有」的問題。與他人「共有」不動產不似「單獨所有」來得單純,其在處分、管理、使用或收益上,均涉及到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因而常造成土地無法有效利用。為了杜絕《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部分流弊,內政部新修正的《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於民國113年1月1日上路,期盼能消滅以往在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登記案件時所發生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的爭議,並落實《憲法》第15條所規定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保護。
「有土斯有財」一直存在於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土地不僅是居住生活之所依,也是身分財富的表徵;然而隨著人們代代相傳,子孫開枝散葉,繼承人數不斷增加,土地共有的情形已變得十分常見,其所產生的管理、使用、收益與處分等法律問題極為複雜,共有人間對於共有物的管理、利用其至分割、買賣若意見不一時,自然容易產生紛爭。《土地法》第34條之1是共有土地處分的重要依據,其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共有不動產有效利用,便利其所有權交易及解決共有物糾紛。本法條實施已超過48年,由於時空背景更替,且學者、司法與行政實務界對於內政部函釋見解多有不同,反而使得共有人間的內部關係更為複雜。內政部於是在民國75年8月19日發布《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該要點迄今已做過19次修正,最新一次為民國112年8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067號令修正全文,並訂於民國1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 Dec 22 Fri 2023 14:54
★李永然律師於113年1月出版「慈音妙行」第十期發表專文「運用佛法的『四攝法』,俾利工作與生活」
文◎李永然律師
一、讓自已的工作與生活能快樂非常重要
人們常說:「人生是生、老、病、死、苦」,佛法也說有「八苦」(註1),每個人都希望苦少甘多,因而如何讓自已的工作與生活能「快樂」,就非常重要。
- Dec 15 Fri 2023 16:32
★2023.12.15銳傳媒【李永然專欄】發表李永然律師專文「發生商務契約糾紛時,法律上有那些解決途徑?」
- Dec 14 Thu 2023 17:44
★2023.12.14ETtoday新聞雲記者吳銘峯報導「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來啦!帶高中生進入奧妙的法律世界」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律師李永然,成名後持續回饋社會。他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並於每年舉行「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帶領高中生進入奧妙的法律世界,也培養未來的法律人才。今年營隊即將開始報名,有興趣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