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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法治社會中,法律是規範社會全體成員行為及生活方式的準繩,具有定紛止爭的功能,因此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而在日常生活中接觸的法律行為,又以「契約」運用最為常見,因此民眾在擬約前必須具備契約基本法律常識,方能保障自身權益。

契約——生活中最常見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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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律師李永然在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獲得「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以大媽王月蘭的名義,捐贈1千萬元給予協會。但王月蘭過世多年後,國稅局竟認為此筆捐贈為法律上的「贈與」行為,而課與1百萬元的稅金。案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李永然認為本案有違憲之虞,決定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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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執業四十多年的國內知名律師李永然,身兼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尤其重視法治教育的推廣及向下紮根,每年利用寒暑假舉辦「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希望透過營隊活動,提升學子的法治觀念,並培養他們對法律的興趣。十年來已順利完成23期活動,超過一千三百名學員參與,精彩的營隊內容和專業的師資,使得「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成為高中師生及家長非常重視的營隊活動,每期一開放報名即秒殺,是十分搶手的營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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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出刊的理財周刊1092期《台商「正宮」照過來,看懂三部法典防人來爭產》一文,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及黃介南律師針對台商在大陸的資產,在面臨「繼承」情況時,台商在台灣的配偶或家屬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做法律上的解析,李永然律師建議台商的家人必須了解台灣的《民法》、大陸的《民典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三部法典,才能掌握台商的財產不外流。本文對於非婚生子繼承權、大陸繼承的順位、大陸遺產分配四大原則、繼承的公證、大陸不動產繼承登記的規定、證件的齊備及台商夫妻面臨離婚時,原配要如何爭取權益......等問題,都有詳盡的解說,提供台商及台商家屬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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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為落實居住正義,政府先後制定了《住宅法》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希望藉由完整的法令規範,讓社會弱勢者的居住權得到更完整的保障。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一直為民怨之首,根據內政部公布民國109年第4季最新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房價所得比(俗稱購屋痛苦指數)為9.2倍,全國民眾想要買屋,平均要不吃不喝超過9年。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更是高達15.78倍,等於要將近16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一幢房子。因此,許多民眾選擇以租房代替購屋,來解決居住需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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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將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施行《商業事件審理法》

  我國近年來不斷地進行司法改革,而司法改革中,針對法院案件處理程序的變革,不斷地推陳出新!我國原本私權爭議的案件,主要有賴於《民事訴訟法》與《非訟事件法》;然現已經有《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的施行,成為前述法律的特別法,而就特定「智慧財產案件」、「家事事件」及「勞動事件」的處理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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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介南律師

一、《商業事件審理法》就「商業訴訟事件」採「調解前置主義」

  現在多元化社會的紛爭種類及數量不但龐雜,且愈趨專業,如透過「訴訟」解決紛爭,往往需花費相當勞力、時間及費用,不利於人民迅速解決紛爭之需求,故「訴訟外」紛爭解決制度如「訴訟調解」(又稱「法院調解」,係指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通過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解決民事紛爭的方式),成為迅速解決爭端的重要制度。「訴訟調解」制度展現公權力和私權利的結合,一方面法官作為中立的第三人介入調解過程,使得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雙方當事人經由磋商達成合意,進而簽訂調解協議,相較於訴訟判決而言,「訴訟調解」更能迅速協助當事人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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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林貴卿律師

一、前言

  鑑於重大商業紛爭之發生,不僅僅影響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更波及商業市場而影響投資大眾,如未即時處理,亦可能嚴重影響整體經商環境,進而降低國家經濟競爭力,為求迅速、妥適、專業處理商業紛爭,立法院三讀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並由總統於民國(下同)109年1月15日公布,並由司法院定於110年7月1日施行。將重大商業案件交由「專責法院」依特別程序審理,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經商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之成效,《商業事件審理法》已成為《民事訴訟法》之特別法。而該法中所稱之「商業事件」包括哪些?謹藉本文予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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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各大都市都有為數眾多的老舊房屋,這是眾所皆知的事,其中又以台北市最為嚴重。而這些老舊房屋受限於往昔的建築技術,結構不一定耐震,加上早期公寓很多沒有電梯,而台灣又已進入高齡社會,形成老舊房子「困老」的情況。為此,政府大力推動都市更新,但《都市更新條例》針對都更所規定的門檻不低,導致整合不易,成效有限。

  為此,政府於2017年5月10日制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該條例僅適用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30年以上的老舊合法建築物,且非「歷史建築」,還訂有建築基地最小面積的限制。上述門檻對於與有基地面積限制的都更相較要低,目前實施後,就申請件數來說,危老也已經比都更多很多。而這幾年來,筆者在執行律師業務過程中,常有民眾諮詢相關的法律問題,由民眾詢問的問題中,不難理解民眾在此的相關法律知識顯得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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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商業發展不僅帶動經濟發展,也對民眾生活產生莫大影響。因此,當發生重大商業紛爭時,不僅影響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亦可能波及投資大眾市場,如未即時處理,甚或影響整體經商環境,降低我國經濟競爭力。但商業糾葛牽涉諸多法規,以及多樣的專業知識,要釐清法律問題、迅速解決爭議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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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商業事件審理法》於民國1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針對重大商業糾紛事件,將由專門的「商業法院」進行審理,明定商業法院管轄的事件範圍,分為「商業訴訟事件」及「商業非訟事件」,且採「專屬管轄」、「二級二審」及「強制律師代理」,並設有「調解前置程序」、「當事人查詢」及「訴訟中訂立仲裁協議」等制度,以期使商業事件迅速而有效解決。

提升經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制定《商業事件審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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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信託」是一種代替他人管理、處分財產的法律制度,在英美國家早被廣泛利用,而我國則是在民國85年1月26日才公布施行《信託法》,但至今也已逾25年的歷史,當國人對於信託的了解愈多,運用信託藉以管理財產的情形也日益增加,信託的運用則更趨向多元化。

信託,透過專業管理讓財產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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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7日「品觀點新聞」採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丶彭郁欣律師,談「婚前協議」簽訂與否對離婚權益影響大

未簽婚前協議 夫妻離婚很難和平分手 財產訴訟平均拖5年

記者/宋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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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報稅季將至,110年4月24日《蘋果新聞網》鑑於近年售屋所得稅制度變動,去年賣屋獲利的人可能出現「一國兩制」的報稅方式,特別以專題解析,去年哪種售屋情況必須在5月一併報稅。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在接受採訪時建議民眾,如所得金額較大,申報時須留意級距的新規;民眾也可先試算實際成本金額與房屋評定現值比例,擇優申報。

新聞連結:【一表秒懂售屋稅】去年賣房的人注意 3種狀況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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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買賣房屋,是人生中的大事,所牽涉的交易金額龐大,必須於事前做好功課,充實自己的法律常識,了解交易風險、避免誤蹈購屋陷阱,並選擇值得信任的仲介業者,才能保障購屋權益,買得放心、住得安心!

購屋大不易,平安入住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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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隨著都市用地越來越少,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議題則越來越夯,但危老及都更如何推動,民眾卻是一知半解,又期待,又怕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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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現代人以車代步的情形相當普遍,有了汽車,最好也能在自己的住家或社區有停車位,才能方便停車。而買賣停車位應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呢?

一、停車位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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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任偉律師

問題:

  買方阿龍想要向銀行多貸點錢來整修裝潢,因此向賣方阿富請求配合簽立兩份不同金額的買賣契約書:一份為真實總價金新台幣2500萬元;另一份則是調高契約總價為新台幣3000萬元,未來要以買賣標的及調高金額的契約書,作為買方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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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
  翠華想買屋,但她擔心會買到瑕疵屋,譬如凶宅、海砂屋等等。如果買到瑕疵屋怎麼辦?出賣人要負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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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近來房市買氣持續熱絡,購屋糾紛也隨之增多。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109年的購屋糾紛高達1,932件,其中以訂金返還、廣告不實、違章違規使用、隱瞞重要交易資訊等最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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