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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清汶/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媒體報導台中5億身價的18歲賴姓高中生,與夏姓代書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就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複雜的家庭背景也隨之浮上檯面,賴姓高中生是媽媽和阿公賴翁亂倫生下來,而賴翁在賴男出生後就收養,且在短短1年多時間,將10筆的土地贈與賴男,使賴姓高中生擁有高達5億元台幣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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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16日出刊的理財周刊1190期《別讓「共有」綁死你的錢——小心遺產「看得到、吃不到」!》一文,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彭郁欣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解析遺產分配、分割的法律問題。

  李永然律師律師執業多年,談到家族遺產紛爭案件,表示:遺產分配案最難喬,最壞的結果,就是法院見,而到最後,兄弟姐妹間的情分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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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李永然律師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6/17中午開放網路報名.png

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每年到了寒暑假,就是高中學子與家長們努力蒐尋各式營隊的開始,希望透過校內外各項營隊活動,探索自己興趣及性向,並增加專業知識,以規劃未來大學升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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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執業40多年,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創辦人李永然律師可以說將其一生中最青春美好的時光都奉獻在法律事業上,透過律師的工作,不僅看盡人世間的紛爭與喜悲,也深刻體會到台灣社會對於「法治教育」的欠缺與「法律人才」培養的不足,於是他早期就開始透過演講、上媒體及著作致力於推廣法治觀念,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後更積極培育法律人才,他努力付出,無非是希望為台灣社會的法治發展能有更光明的未來。

李永然律師藉由演講撰文普及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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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社會深受詐騙橫行,政府也不斷地想方設法企圖解決,但目前改善仍有限。其中,詐騙手段中有一種「一頁式廣告詐騙」,造成不少人受害。對於此種詐騙方式,似乎可以從「域名扣押」下手。

  「域名扣押」(domain name seizure)可使網路使用者無法連上特定網站,在「一頁式廣告詐騙」盛行的今日,若能加速「域名扣押」的審查程序,下架詐騙網頁,讓民眾無法讀取詐騙網頁資料,則可降低被害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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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新聞台二○二○年申請換發執照,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否決。當時中天提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並求償七十九億餘元等,經過漫長審理,前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撤銷NCC處分並發回重審,全案尚可上訴。

  首先,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不畏當權者,捍衛媒體正義之勇氣,筆者予以高度肯定。因為法院所保障的不僅是回復中天的損失,更是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權」;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民主,關閉新聞台不啻剝奪言論自由,更讓台灣自解嚴以來卅多年的民主化過程受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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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兩、三年來,台灣詐騙可謂無所不在,且詐騙手段也隨著科技化,不斷地轉型升級,導致民眾上當受騙事件頻傳。對於詐騙已達風聲鶴唳,進而造成民怨沸騰。為此,行政院特於民國111年間年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後,進而再度推出「打詐行動綱領1.5」策略,讓台灣的詐騙問題,已經向上發展達到國安層級。

  詐騙案頻傳,除了讓民眾金錢損失外,更衍生行詐者進行組織犯罪、洗錢與社會解組等問題。「打詐行動綱領」的四大面向:識詐、堵詐、阻詐、懲詐,均符合犯罪預防相關原則,例如:情境預防的阻詐、理性選擇的懲詐、日常活動的阻詐、整合所有面向的三級預防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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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在新聞媒體中,常可看到各國勞工藉由罷工手段爭取與資方談判空間的報導,然而在台灣卻少有如此的景象,究竟「罷工」在台灣是否合法?勞工又該如何透過「罷工」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所有勞工心中都想了解的問題,永然文化出版「合法罷工——勞資爭議界定與行使程序」一書,帶領讀者一窺合法罷工的規範,並進而了解勞資爭議處理的方式,並期待勞資關係和諧,讓我們國家經濟發展有更長遠的進步。

  隨著政治、經濟及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國人自主意識大幅提升,勞資間發生爭議的情形也隨之增加,執業超過40多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對於勞資糾紛的法律問題多有接觸,不僅關心「勞動人權」也致力於協助「勞資和諧」,平時除了透過演講傳遞法律知識外,也撰寫勞資相關法律圖書,希望藉此讓讀者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進而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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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五一勞動節時,有近五千名勞工以「八年執政、勞工算總帳」為訴求上街遊行,對於目前執政黨在七年多來的完全執政,卻繳出令勞工失望的成績單。

  遊行訴求中提到了「兩次工時修法造成過勞」的問題。關於工作過勞,對警員來說也是嚴重的問題,且涉及其健康權。由於警察負責社會治安,如果他們的健康出了問題,對於治安維護造成極大的困擾,實非台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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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人繼承不動產可以協議分割

  近三年來,台灣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因染疫而死亡者不在少數,其繼承人即需面對被繼承人之遺產的繼承問題。被繼承人的遺產包括:汽車、其他動產、「不動產」、生前著作、商標、專利、銀行存款……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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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82號

(一)本案事實簡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勞動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間之不當勞動行為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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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惠早年喪偶,獨自一人辛苦將阿明與阿仁撫養成年。阿明自小勤奮向學,長大事業有成;阿仁則游手好閒,主要依靠母親美惠的退休金生活。

一、美惠為幫助阿仁買房,私下曾借款新台幣(下同)一百萬給阿仁作為買房的頭期款。幾年後,美惠離世,銀行留有存款二百萬元。請問:阿明得如何請求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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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836號民事判決

(一)本案事實簡述:○○航勤股份有限公司與其高雄分公司產業工會因系爭團體協約,工會之拒絕加班行動(以下簡稱系爭活動)與公司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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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邁的父親上個月過世,遺留有一筆六百坪土地,甲與其母親乙,以及另外兩個兄弟丙、丁對於如何利用該土地有不同的想法。母親認為這塊土地是祖產,希望三兄弟可以一起利用這塊土地;但甲、丙、丁三人關係不睦,因而希望能各自分別利用這塊土地。試問,:甲、乙、丙、丁可運用法律上的什麼方式,達成自身的目的?

一、共有不動產何時可以請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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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1613號

(一)本案事實簡述:○○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之給付資遣費與獎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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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88年台上字第1908號

(一)本案事實簡述:○○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之罷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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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在國人傳統「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許多人都會以購置不動產做為累積財富的方式,以傳承給後輩子孫。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一場疾病或意外就可能讓人的生命戛然而止,此時留給世間親人的究竟是無盡的思念還是遺產爭奪的夢魘?隨著社會觀念的進步,「預立遺囑」已不再是禁忌話題,若能在生前預立一份於法有據的有效遺囑,做好財產規劃與分配,將來不僅可避免子孫們在繼承家產時因利益糾葛而同室操戈,更可使家業長久流傳。

預立遺囑,避免爭產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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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7日出刊的理財周刊1180期《防被淨身出戶 結婚前請先想離婚的事》一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及永然法律研究中心講師黃振國地政士接受記者顏瓊真採訪,針對夫妻離婚時所面對的法律及財產問題提出看法。

  「相愛容易相處難」,當婚姻面臨無法繼續走下去的時候,要如何好聚好散?夫妻間的財產又讓如何清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針對婚姻攻防戰的法令加以解析。李永然律師表示:夫妻財產制約可分為「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而「約定財產制」又有「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之分,《民法》第1017條規定,若夫妻雙方未向法院登記採用哪種制度,一般都推定是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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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執業四十餘年,對於法律實務有非常豐富的經驗,也十分樂於分享及傳遞法律知識,此次受到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學院鄭建銓院長之邀,於民國112年4月8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4時,擔任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與大師有約講座」演講嘉賓,演講主題為「共有不動產裁判分割實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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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彥廷律師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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