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余自民國67年底執行律師業務以來,迄今已40餘年,發現國內民事訴訟的數量與日俱增,歸納其原因不外乎:1.法治觀念普及,人民權利意識覺醒,開始重視個人權益的保障與救濟;2.社會工商業化後,權利義務糾葛之事日益增多;3.法律服務業逐漸抬頭,打官司較往常方便。但是,提起民事訴訟涉及法律專業知識,現今當事人除了委由律師處理相關程序外,也可自行研究或委請親友協助,不論藉由哪一種方式,面對民事官司時,具備「法律知識」誠有其必要。
提起訴訟無異是想求得勝訴,以爭取自己的權益;至於求勝的不二法門,除提出有利證據、事理要合於法令外,更要能正確地主張與表達自己的訴求。余往昔也曾接觸過當事人將訴訟案件搞砸之後,才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求助,這些人不乏對訴訟知識一無所知,當然其訴訟結果自然也慘不忍睹,就必須由律師再費盡心力協助,看看是否能有轉寰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