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商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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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企業做生意,如果從國外進口貨品,或自國內將貨品輸出,進行國際貿易時,都必須訂立「契約」。過去因契約的訂立、履行,貨品瑕疵、價款的支付…等,而生爭議屢見不鮮,因而企業經營對於國際貿易自然應提高警覺,切勿等閒視之,俾免無謂的爭議!

一、進出口貿易須注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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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林貴卿律師

【問題】

  甲任職於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科技公司),因職務關係接觸A科技公司的原物料採購、報價單、製程控管資料、商品配方、客戶電話、用貨方式、送貨地址、客戶商品等資訊,甲於離職後至B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科技公司),並利用前揭「資訊」為B科技公司獲取鉅額利益。試問:法律上如何認定前揭「原物料採購、報價單、製程控管資料、商品配方、客戶電話、用貨方式、送貨地址、客戶商品」等資訊是否為A科技公司的「營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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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陳宜鴻律師

【問題】

  A飲料公司所生產的知名飲料因有「獨特的配方」而聞名,平日該配方置於A公司的保險箱中,並與員工均簽訂有「保密協議」,甲為A公司的資深員工,於工作時偶然知悉該飲料配方,如甲於離職後將該飲料配方提供予新任職的B公司,甲應負何刑事責任?如果甲將該飲料配方上傳到國外的網站供人下載,甲應負何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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