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中華人權協會釋憲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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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萬元捐贈給人權團體,沒想到七年後受贈人竟遭追稅一百萬?稅制課徵是否正義,有違稅捐法定原則?中華人權協會獲得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以大媽王月蘭名義,捐贈一千萬元給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但王女士過世五年後,國稅局竟認為這筆捐贈為法律上的贈與行為,而向中華人權協會課徵一百萬元稅金。

  本案爭點在於,王女士往生後的遺產捐贈,國稅局卻不對該遺產執行贈與稅,七年後才向中華人權協會追繳,不得已之下提起行政救濟。雖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華人權協會「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卻改判人權協會「敗訴」,因此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提出釋憲申請,尋求稅法上的規定是否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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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權協會於2010年底接受王月蘭女士捐款,卻在王月蘭女士於2012年7月過世後五年,於2017年間收到國稅局發出的補稅單,要求協會補繳「贈與稅」100萬元,協會隨即提出行政訴訟,原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稅局課稅無理由撤銷稅單;但案件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後,最高行政法院卻直接改判中華人權協會「敗訴」確定,必須補納稅金。

  曾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的李永然律師表示,王文洋先生的大媽王月蘭女士在支持中華人權協會的理念下捐贈新台幣1,000萬元予協會,然而這種「捐贈」的行為,卻硬被國稅局當成「贈與」而課徵「贈與稅」,且王月蘭女士過世後留有遺產, 三位遺囑執行人戴東雄前大法官等,也承諾願意繳納此筆贈與稅,但國稅局卻不願接受,不針對王月蘭遺產執行「贈與稅」,而向中華人權協會徵討,如此不公不義的判決,許多法學者人權專家均表難以接受。因此,李永然律師決定挺身而出,無償義務代理中華人權協會針對此案提出釋憲申請,以尋求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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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日上午,李永然律師陪同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前往立法院拜會曾銘宗立委,針對王月蘭女士捐贈中華人權協會1000萬元卻遭違法課徵贈與稅一事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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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李永然律師於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獲得「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大媽王月蘭女士捐贈一1千萬元予該協會。但王月蘭女士過世多年後,國稅局認為此筆捐贈為法律上的「贈與」行為,而向中華人權協會課徵贈與稅,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李永然律師以本案有違憲之虞,決定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以尋求公平正義,此與也獲得許多法界人士及專家學者的支持。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林清汶於2021年8月7日蘋果日報撰寫專文支持李永然律師為中華人權協會申請釋憲討公義,全文如下。

贈與公益社團/財團法人課稅標準為何不一?學者4問質疑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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