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給年輕人的十堂課(95.12.31)
鄒景雯著‧四方書城有限公司出版

一、李登輝懂得在被動中主動創造形勢。
李登輝認為「政局」與「政治」是兩回事,政局講現實,政治講原則,要有玩政局的手腕,而不是在玩政治。

二、李登輝志在大器,別在乎晚成。
李登輝懂得沉澱,利用時間讀書、閱讀、學習。

三、李登輝懂得應盡量藏鋒,即潛龍勿用;在政治上、為人處事上,同樣受用。
李登輝懂得「在該戰的時候,必須殲滅敵人」。

四、李登輝認為可以用錢解決,絕對不會是大問題,很多事情,能用錢打發,絕對不能小氣。
金錢只能善加利用,經常可以化困難於無形;如太斤斤計較,可能要付出龐大代價。

五、用到好幫手,就不用自己到第一線執行。
用人一定要先打聽該人的太太,如該人的太太不好,該人即不可用。
領導人必須是「平衡者」理論,人事、意見、立場、利益,如果都達成平衡了,互斥的雙方彼此就會抵消作用力。
性格難改,但態度可以改;「態度」決定格局。

六、看不懂的事情,非自己專業的領域,在沒有充分把握可以確認無誤者,絕對不能白紙黑字的背書畫押,以免惹禍上身。
凡是白紙黑字呈現的東西,絕對不容許有一點差錯發生,否則動輒傾家蕩產、身敗名裂。

七、李登輝最高明的是知道依階段性需要,化敵為友,增加自己成事的機率。

八、在自己勢力未完全穩固的時候,得與敵人合作,與其樹敵,不如啟用敵人幫自己壯大。
兇猛的敵人不能隨便亂用,在用之前,必須細密研判內外在情勢,做好一切安全準備,方不被敵人「反噬」。
敵人用了一段時間後一定要換,因啟用敵人不是常態。

九、李登輝從政的經歷,不懼怕衝突,甚至主動尋求衝突,在衝突中,把不利的局面打破,以重新建構一個新的場面,創造新的機會。
衝突的本身,是中性的,它會發展成有利的,或有害,全看人如何處理。
麻煩如躲不掉,不如學李登輝,搶先一步製造麻煩給你的敵人,讓他來不及找你麻煩。

十、領導者一定要有「信仰」,人一定要靠自己的力量,充分了解自我信念的脆弱和內心的猶疑,為了要了解自己的內心,因此要有「信仰」。
為人處世如能先消除「自我」,一切煩惱也自然消除,個人的品質絕對是後世品評的要項。
領導人在帶領團隊時,應扮演「平衡者」的角色。
身為政治家,要有隨時放棄權力的覺悟。
領導人要有比一般人更高的自我要求與自我期許,要設定更高的理想與目標,這是「願景領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