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9月5日下午1時20分至2時,應台北長春扶輪社之邀前往台北市泰北高中演講,講題為「高中生常見之法律問題解析」。這是我參加長春扶輪社「社區服務活動」三年來,第三場推廣法律知識的校園演講。

要讓國人知法、守法,並建立一法治社會,應從教育做起,使法治教育向下紮根。每回演講時,看著台下的莘莘學子,心裡總是湧起一股盼望,期待著這些孩子能將法律知識內化為具體概念與實際行動,未來不論身處在何種環境中,不僅要以誠待人,更要確實地守法而行,成為我們社會的堅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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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