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開示錄(五)(96.06.14)
法界佛教總會印行

1、 人要明白因果,所以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2、楞嚴經的用途是破邪顯正,破一切邪,顯真正三昧。要研究「五十陰魔」與「四種清淨明晦」。

3、人要能「背塵合覺」,不要「背覺合塵」,所以要有「真心」。

4、人要少欲、忍辱。

5、人的疾病是因「貪瞋痴」而來,所以人要用「戒定慧」對治。

6、對眾生要慈悲、要尊重,人與人間,要以誠相待,互相援助。

7、人的一切的一切,在於「一念心」,有智慧,就可解決問題少障礙。

8、人要「借假修真」,效法菩薩的智慧。

9、研究佛法,貴在「實行」,如不實行,等於無用。

10、人會有魔障,是因性沒有定,如性定,則能明瞭。性定則不被「七情」的境界所動搖,性定則妄念不生。性定才能破「無明」,顯「法性」。

11、世間的一切,都是「成住壞空」,所以,不要「執著」。

12、人不能糟蹋食物,才不會造罪業。

13、人要修福,也要修慧,即未成佛前,應當「惜福求慧」。

14、修道是在修無漏,修返本還原的功夫。諸漏包括:多說話、多聽聲、多看色、多妄想在內。

15、「善知識」就是有智慧的人,「惡知識」就是愚癡的人。善知識用「四攝法」教化人,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16、人不能得真道,乃因有妄心。

17、「擇法眼」就是從修戒、修定、修慧三方面而來。

18、修行人不要有攀緣心,才能有不貪不染的清淨心。

19、人生不要以假為真,為名為利,貪無止境。人不要為「名利」境界所轉。

20、愚癡的人,終日求名、求利、求地位、求權勢,看不破,放不下見利忘義,做虧心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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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