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97年1月22日下午1時30分應外貿協會之邀演講大陸《勞動合同法》。

面對此一法律的實施,台商一定要:
(1)了解法令內容;
(2)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加強規章訂定;
(4)精簡人事;
(5)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一定要注意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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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