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財務危機
張漢傑博士著‧梅霖文化公司出版

1.本書作者認為:任何財務危機的產生都是經營者不能原諒的錯,也是投資人無法忍受的痛。「財務危機」是一種病症,它不會從天而降,而是點滴累積,有跡可循。本書可分為四篇,分別為「財務危機的緣起與緣滅」、「財務資訊的生機與危機」、「非財務資訊的善念與惡念」及「危機公司案例探討」。

2.借助財務與非財務資訊的紀錄報導與行為偏差分析,應該是偵測財務危機的有效途徑。「財務資訊」是數字的結合;「非財務資訊」是決策指標的組合,數字會說話,指標也有話說。絕大部分的危機企業在步入危機行列時,其財務數字和非財務行為指標都會透露轉折徵兆。

3.以力霸集團為例,看到了下述狀況:(1)企業領導人透過強勢運作長期任職黨政要職和商業總會理事長;(2)集團上市公司群的董監事成員與高階管理者,幾乎都是自己兒女和配偶親屬擔任;(3)集團各公司交叉持股嚴重,且控制股東群股票質押相當嚴重;(4)集團經營業務多元化,但欠缺核心競爭力產品;(5)集團各主要公司長期經營績效不彰,且關係人資金往來相當密切;(6)重大訊息公布不即時、不完整和不真實;(7)各上市公司的股價長期在低檔,且不斷透過減資以維持正常交易席位。

4.「績優公司」和「績差公司」最大差別是在風雨來的時候,「績優公司」只會折枝拜葉但根基穩固且價值不減,「績差公司」則容易被連根拔起且價值破滅。

5.財務危機﹝Financial Crisis﹞是公司組織長期下來經濟資源耗損的現象,也可以說是公司組織長期經營不善而引發的病症。「財務危機」與「財務困境」﹝Financial Distress﹞或是「財務失敗」﹝Financial Failure﹞相提並論。台灣上市公司的危機內涵,作者認為財務危機是公司在獲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三方面出現衰退、停滯和破壞的結果。具體而言,財務危機是源自管理階層的怠惰散漫或是違法亂紀,導致無法克服發展瓶頸,及疏忽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因而讓公司的獲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遭遇嚴重衝擊。

6.台灣上市公司發生變更交易的主要原因,有下列八種狀況:﹝1﹞淨值已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者;﹝2﹞無正當理由,未於營業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完畢者;﹝3﹞會計師簽證報告出具得保留意見的查核;﹝4﹞違反上市公司重大資訊相關章則規定,未依期限辦理且案情重大者;﹝5﹞董監事累積超過三分之二受停止職權的假處分裁定;﹝6﹞無法如期償還還到期或債權人要求贖回的普通公司債或可轉換公司債;﹝7﹞發生在存款不足的金融機構退票情事且經本公司知悉者;﹝8﹞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者。

7.危機公司形成的三大元素,分「人物」、「產物」、「財務」:
甲、人物因素:公司董監事大股東和經理人的誠信度不足是判斷危機公司的最大因素。
乙、產物因素:危機公司產物有以下特徵:(1)公司主要產品成熟且無規模效應及議價能力;(2)產品多角化但關聯性不高且成長性不足;(3)資本支出停滯不前;(4)研發技術能力不足且產品被替代性高。
丙、財務因素:危機公司財報資訊有下列狀況:(1)負債比率過重且短期借款遠大於長期借款;(2)營收和獲利每況愈下且現金流入枯竭;(3)流動性不足且償債能力日益轉弱。

8.對「人」產生誠信度,對「物」產生「能見度」;對「財」產生「透明度」,一家公司的價值高低從「人物」、「產物」、「財務」三大面向的因果循環可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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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