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上午9時,我應邀至律訓所演講,主題為「事務所營運及管理」。

律師執行業務可依人數及專業分為多種型態,對此我一一剖析,而律師應具備的基本人格特質與必修課程,及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層面,我也以執業多年的體悟與這群法律新鮮人分享,期待他們的加入能為律師界注入一股新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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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