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經營與管理實務

第一冊實戰篇

廖基全編著‧詹氏書局

1.      作者認為建築業不管是「合建」或是「購地自建」土地成本一般是一項最大宗的支出,但如果建商的信用好,可以利用較好的付款條件,藉以取得土地的利用。又建商能完全掌握「三品條件」─品牌、品質、品味,即可創造更高的收益。

2.      建築業可運用「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s﹞,其理由:﹝1﹞經營環境競爭日益激烈,﹝2﹞可以截長補短,借力使力;﹝3﹞可創造雙贏、多贏;﹝4﹞可進行企業改造,擴大經營視野。

3.      建商面對政府的法令,如:建築、地政、環保、消防、等,經常翻修,所以,要特別注意,才不致於造成無謂的損失。

4.      建築企業主也要注意企業內部的福利制度,有遠見與胸懷的企業主,可透過福利制度,達到激勵員工的目的。

5.      地下室的施工可採用「雙順打工法」,其適用於地形不規則,地下室二層以下的深開挖工程,開挖面積大小無拘,在擁擠的都市小基地空間更能突顯其功能。

6.      「鋼筋連續錨定工法」也是一個能提高品質、降低造價;具體而言,此一施工法的目的為:﹝1﹞提升施工品質,﹝2﹞降低營建成本,﹝3﹞提供更理想的建築使用機能。

7.      建商固應注意「使用執照」的取得,而此一取得,只是一個段落,往後的產權移轉和現場的積極趕工、接水送電才是重頭戲。

8.      建商如能縮短工期,節省利息支出與管銷費用,利用革新方式採購發包,大膽降低營造成本,另外確保工程品質,希望讓顧客感到「屋超所值」,這些用來回饋給客戶,銷售效果特別好。

9.      建商還應注意交屋的準備及交屋的作業,這樣才能減少與承購戶間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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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