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根成等編著‧時報文化公司出版

1.債券可分為「無記名式」及「記名式」兩種,通常以「無記名式」較多;債券因以「無記名式」較多,交易的私密性高,因此已逐漸受到投資人的喜愛。

2.中央公債分為「初級」和「次級」兩個市場;初級市場就是「發行市場」;而次級市場即是債券的交易市場。

3.債券的好處有:(1)安全性高;(2)操作彈性大;(3)擴張信用的能力強;(4)流動性大;(5)可充作資金調度的工具;(6)可作商務保證之用。

4.債券也有風險,其風險有:(1)利率變動的風險;(2)通貨膨脹風險;(3)變現或流動風險;(4)違約風險(Default Risk,或稱信用風險);(5)外匯變動風險;(6)發行者贖回風險。

5.債券投資的收益,主要有三:(1)利息收入;(2)資本利得;(3)再投資收益(Income of Reinvestment)。前述的「再投資收益」乃指投資人將每一期所收的固定利息收入,再轉投資到其他投資標的,則原有的固定收入,就可以產生更多的收益,形成「利上加利」的情形。

6.債券市場的交易分為「附條件交易」及「買賣斷交易」;前者係指交易雙方按約定的金額成交,由一方暫時出售債券予另一方;並約定於特定期間後由原出售之一方,按原約定金額向另一方買回。而後者,則係完成交割後,永遠移轉,債券兌領本息的權利自交易完成後屬買方所有。

7.買債券,如係採「附條件交易」,投資人必須注意下列要項:(1)成交利率;(2)買進價格、賣出價格;(3)交割、付款方式。

8.買公債,於還本付息的過程中,投資人應注意:(1)何時領息;(2)何時還本;(3)本息向誰領;(4)如何領取本息;(5)能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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