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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磨大師血脈論

1.即心是佛,離此心外覓菩提涅槃無有是處。心即是佛,佛即是心;心外無佛,佛外無心。

2.若欲覓佛,須是見性,見性即是佛。若不見性,念佛誦經持齋持戒亦無益處。念佛得因果,誦經得聰明,持戒得生天,布施得福報,覓佛終不得也。

3.若要覓佛,直須見性。性即是佛,佛即是自在人,無事無作人。

4.若不急尋師,空過一生。然即佛性自有,若不因師,終不明了。不因師悟者,萬中希有。

5.性外無佛,佛即是性;除此性外,無佛可得,佛外無性可得。

6.但有住著心,見佛即不許也。

7.若擬修無作法,先須見性,然後息緣慮。若不見性得成佛道,無有是處。

8.若智慧明了,此心號名法性,亦名解脫。生死不拘,一切法拘它不得,是名大自在王如來;亦名不思議,亦名聖體,亦名長生不死,亦名大仙。名雖不同,體即是一。

9.「佛」是西國語,此土云「覺性」。覺者靈覺,應機接物,揚眉瞬月;運手動足,皆是自己靈覺之性。性即是心,心即是佛,佛即是道,道即是禪。……見本性為禪。若不見本性,即非禪也。

10.凡夫智不及,所以有「執相」。不了自心本來空寂,妄執相及一切法即墮外道。若知諸法從心生,不應有執,執即不知。

11.若從凡入聖,即須息業養神,隨分過日。若多瞋恚,令性轉與道相違,自賺無益。聖人於生死中,自在出沒,隱顯不定,一切業拘它不得。……欲真會道,莫執一切法;息業養神,餘習亦盡。自然明白,不假用功。

12.性本清淨故。雖處在五蘊色身中,其性本來清淨,染污不得。法身本來無受,無飢無渴,無寒熱,無病,無恩愛,無苦樂,無好惡,無短長,無強弱,本來無一物可得,只緣執有此色身,因即有飢渴寒熱瘴病等相,若不執,即一任作。

13.吾今來此土,唯傳「頓教大乘」,即心是佛,不言持戒精進苦行。


14.佛者亦名「法身」,亦名「本心」,此心無形相,無因果,無筋骨,猶如虛空,取不得。

15.惡業即得苦報,善業即有善報,不但嗔墮地獄,喜即生天。若知嗔喜性空,但不執即業脫。若不見性,講經決無憑說,說亦無盡。略標邪正如是,不及一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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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