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主要任務為維持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安寧,並協助刑案偵查;我們之生活中,在車水馬龍的交通要道上、在鄰近你我的大街小巷中,處處可見警察的身影,認真執行「人民褓姆」的職責,其辛勞值得肯定。

近年來,「集會」、「遊行」增多,不論是面對悲情訴求,或是群情激憤的民眾,警察依舊站在第一線,確保場面不因此失序。不過,在執法、取締、驅離的過程中,如何遵守《警察職權行使法》來作為?對滋事嫌疑人如何依《刑事訴訟法》正確認定,進行逮捕?嗣後的調查及偵辦,如何依《刑事訴訟法》辦理?其間進退之拿捏須依法、適當,方能維護民眾人身安全、落實社會公義,更彰顯人權保障與民主法治精神!

我深覺此一「司法人權」的維護相當重要,而我的當事人「無氏」也同感此一問題的重要性,因而捐款印刷本手冊。我期盼藉著此手冊,讓社會大眾了解自身權益,言行符合法律規範,對於不肖員警亦能加以糾舉;而警察也能更加珍惜自己的職權,執法時應嚴守法律分際,以人民福祉為先。警民依法互尊、互信、互動,一同促進社會和諧,才能使台灣的「司法人權」更加提升;警察之「人民褓姆」形象,才能護得維護!

中國人權協會 李永然理事長
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


※本手冊免費贈閱,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寄台北市羅斯福二段9號7樓 永然文化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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