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9日,我應邀赴淡水天元宮演講「社會反觀就是道」。

一、做人要有道、要求道

人從出生以來就一天一天地邁向死亡,此乃因「自古以來,人皆有死」;所以,每個人均應掌握有生之年,瞭解人生的目的,進而努力去達成。
可是眾生常常迷戀世間,不知輕重,卻受「貪、瞋、癡、慢、疑、邪見」的迷惑,導致本末倒置,僅著重於名、權、利、色…等慾念的追逐,終至不斷地於因果惡性循環。
人要讓自己不陷於因果惡性循環,不外乎是要歸於「道」。
‧《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宇宙萬物之運行,千古年來均遵循一定的自然法則,「道」即萬物化生之始。道體本虛無,並不作為,只是讓萬物各遂其本性,自然地生長發展,周而復始,從無至有,再從有至無。
‧《道德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生天地,天地生人,則人欲求天道,則以知人、知性為先,須「性、心、身」三界合一,後以天地為心,才能與天地相通。
‧「性」本清淨,而「心」為萬法之本,諸法唯心所生,一切善惡皆由「自心」。合乎道理、把事做好、存心公即為「善」;悖乎道理、把事做壞、存心私即為「惡」,同時尚應分辨「大小善」與「大小惡」,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心」也是造因果的根,須放下執念、擺脫煩惱、斷惡緣,利而不害、為而不爭,降伏其心,努力修行達「無我」,讓「清淨心」圓滿現前。以慈善之心對待萬物,推己及人,存善念、修善因、施善行,必可得善果。
‧「道」本樸實無華,建立太平社會,須返璞歸真,回歸道賦予人的樸實之性。萬物齊同,人與大自然、人與人,不應生差別心,應和諧共處。人們為同本同源,不應互相對立歧視,彼此的關係應是平等且友愛,互存同理心對待。

二、修行要培德
在台灣的民眾可說相當有福氣,經常有些善知識,會做「法布施」,台灣民眾普遍知道要「行善」,且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無極天元道脈住持黃阿寬先生也曾表示:「聖人之道,聽天由命,為而不爭,謂之大德也」。不過修行,並非行善而已。
因為人如真正要由迷而復覺,除了「行善」之外,還要能努力「修行」,修行則就是隨時照見自己的「心」,要清楚明白自己是否由「自我」,逐漸到「大我」,再到「小我」,最後到「無我」。如真能到達「無我」,就做到《金剛經》中所說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即「離四相」)。老子《道德經》中也說:「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世人常執著於「有」,所以在一個人的修行之中,「貪念」的對治,是一大學問。老子於《道德經》中有云:「甚受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而佛法則運用「布施」、「持戒」對治貪念。我們想想還真有道理,如果合法取得之物,都可以送出去給有緣人,又何必用不法的手段去貪得;如果對陌生人都能布施財物,又何必與自己的親眷在財物上的分配看不開。不過,就「財布施」來看,能布施自己多餘不重要之物,不算什麼;如能將自己所心愛之物布施出去,才真是大割捨。正如《四十二章經》所云:「貧窮布施難」,即豪富能做點財布施,不算是什麼割捨,貧窮者還能布施,才真是大割捨。
‧人要知道斷惡修善,積功累德。
‧人要注意自己的「習氣」與現前的「惡緣」,注意修持,克服煩惱,降伏自己。
‧人所貪戀的財富、功名、富貴、地位、權勢、物質的享受,都是魔障,要能放得下,才能得大自在。
‧人如隨俗貪求名利,必受種種苦惱。因為想發大財、當大官,將被「名利」所累,將迷於「名利」。
‧慈善是良好道德的發揚,又是道德累積的開端,做慈善,不要存動機想。
‧人要戒除「貪」、「瞋」、「癡」,才能讓自己的德光更加發揮,這樣才能利益眾生。

三、社會現象的觀察
(一)貪財不擇手段,罔顧親情、友誼:
1、侵吞友人的投資股款(「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23~24)。
2、兄弟爭遺產而興訟,傷手足之情(「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28~29)。
3、兄為財欺弟,致傷手足之情(「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45~46)。
(二)結婚卻不惜緣:
1、殺妻犯了殺人罪(「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21~22)。
2、搞婚外情,導致離婚(「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37~38)。
3、離婚之後,散布黑函,未能「好聚好散」(「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51~52)。
4、結婚之後,不能憐香惜玉,造成「家暴」(「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53~55)。
5、已婚女子紅杏出牆,終遭拖累(「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56)。
(三)不孝之人,自食惡果:
1、子女必須奉養父母,不得有遺棄的行為(「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16~18)。
2、飼老鼠咬布袋(「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47~48)。
3、因不孝而遭剝奪繼承權(「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61~62)。
(四)不得殺人或罵人:
1、員工殺老闆,罪孽重(「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19~20)。
2、注意口德(「修持世間法實用手冊」,頁39)。

四、結語
(一)修行要修「身」、「口」、「意」;
(二)修行要隨時「觀心」,因「心」是萬法的根本,一切諸唯心所生,若了心修道,則少力而易成;
(三)人因貪、瞋、癡,致「無明」覆蓋,要能修戒行而不離於心,使自心清淨;
(四)不造惡業,讓自己念念歸道;因惡業即有苦報,善業即有善報;
(五)人不僅不能貪,且不得多瞋恚,一旦多瞋恚,則將令性轉與「道」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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