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鐵帶來更便捷的「北高一日生活圈」,我赴高雄演講的機會也增多。繼先前應高雄市政府、仲裁協會及地政機關邀請南下演講後,我於2009年6月26日再度搭乘高鐵南下高雄,為高雄縣記帳報稅公會演講「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執業的法律須知」,當日現場與會人士約2百餘位,每人手上都拿了一本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之「財會人員法律10堂課」。

我由近年來的重大經濟犯罪談起,以力霸集團掏空案為例,分析其爆發近因、公司弊案操作手法解析及財會人員面臨之懲處與檢調機關之訴追。接著說明財會人員之種類及其與公司的法律關係、記帳及報稅業務代理人應負擔之法律責任,並佐以案例解析,最後提到如何面對檢調單位之約談及偵查程序,期待財會人員於執行業務時能謹慎為之,以保權益。

我執業律師30年來,深感法律知識普及化的重要,期能將法律常識廣傳入生活各角落,減少因不懂法律而葬送自己權益的情形,這也是支持我在事務繁忙之餘,還能四處演講的最主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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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