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下午7時至9時30分,我前往三峽鎮公所「現代生活系列講座」為3、4百位民眾演講「認識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

演講過程相當有趣,現場笑聲不斷,會後許多民眾針對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義提出問題,我也一一給予答覆。
現在社會品質提高,人民對於法律知識的需求也攀升,關注法律現況的人也愈來愈多,對於此現象,真是備感欣慰!



演講大綱為:

壹、權利受損如何救濟?
一、權利的意義與種類
 1、財產權:(1)債權;(2)物權;(3)準物權;(4)無體財產權。
 2、非財產權:(1)人格權;(2)身分權。
二、契約的訂立與違反
三、侵權行為的種類與損害賠償
 1、一般侵權行為
 2、特殊侵權行為
  (1)共同侵權行為
  (2)公務員的侵權行為
  (3)法定代理人的責任
  (4)雇用人的責任
  (5)定作人的責任
  (6)動物占有人的責任
  (7)工作所有人的責任
  (8)商品製造人的責任
  (9)動力車輛駕駛人的責任
  (10)一般危險的責任
 3、損害賠償
四、解決糾紛的法律途徑
 1、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2、法院的調解
 3、法院訴訟
 4、仲裁機構的仲裁

貳、權利與義務的覺醒
一、婚姻法律
二、親子法律
三、債權票據法律
四、公寓大廈與不動產權益
五、工作權益與法律保障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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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