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醒居士編著‧寧波育王寺倡印

1.皈依成佛教徒,有些進而受戒,如受「五戒」,即包括:戒殺、戒盜、戒妄語、戒淫、戒酒。所以「戒淫」屬「五戒」之一。一旦受持五戒,則須戒除「邪淫」。

2.該書中提及「印光法師」說家庭教育之重要,該文中提及「若不以學賢為事,則行肉走屍,唯知飲食男女之樂,則與禽獸何異。」

3.該書中又有乙文,即「淫書不可看,穢語不可談」,該文中強調「看淫書最易使人情迷意亂,喪失心志,妨礙正業,耗損精神;迷戀於聲色,身受其害而不知其非。至於揭發私人隱私、嘲譏人的美醜、談論男女淫穢的事,不但有傷自己的德行,並且更褻瀆天地神明。這些罪過,可導人於身敗名裂,陰受天譴。」

4.本書中又列出「邪淫十二害」及「遠邪十二法」,現分述之如下:
甲、邪淫十二害:(1)害人天倫;(2)害人名節;(3)害名聲;(4)害門風;(5)害生命;(6)害風俗;(7)害心術;(8)害陰騭;(9)害名利;(10)害壽命;(11)害祖先;(12)害妻子。
乙、遠邪十法:(1)清心地;(2)守規矩;(3)敬天神;(4)養精神;(5)目不邪視;(6)戒談淫穢;(7)燒淫書;(8)省房事;(9)勿晚起;(10)勸共戒。

5.本書非常值得閱讀,台灣目前「邪淫」之風日熾,有加強推廣本書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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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