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9日晚上,我前往神旺大飯店為新人家軒和怡冰證婚。



怡冰曾任本所的資訊專員,與我是舊同事了,後來到聯邦銀行信用卡中心任職時,認識了現在的先生家軒,雖然兩人先後各自在工作上另有發展,但緣分卻仍緊緊相繫,終於家軒的誠心讓他抱得美人歸,衷心祝福他們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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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