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下午4時,台北市傑人會進行會長交接,我因11月27日前往東莞,於11月28日搭乘11時35分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的飛機,飛抵桃園,隨即趨車前往參加「台北市傑人會」的活動。

台北市傑人會我曾擔任過社長,此一以推廣「四維八德」的民間社團,我當然要參與,當天會長頒了我一個「會務貢獻獎」,我沒有其他想法,只希望台北市傑人會能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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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