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中國大陸著名民主異議人士劉曉波,於日前被中國大陸法院判處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此事件引起國際社會譁然,包括美國與歐盟等民主國家,紛紛透過其駐中國外交使節對劉曉波提出聲援,並進一步呼籲中國當局無罪釋放劉曉波。

劉曉波乃1989年天安門運動發起人之一,名列「天安門四君子」。2008年12月他起草並邀請300多位人士聯名簽署具有政治改革訴求的「零八憲章」,要求中國大陸政府保障人權和言論自由,公開選舉官員,結束共產黨對軍隊、法庭和政府一黨控制。劉曉波於「零八憲章」發表前夕遭到大陸當局拘押,並於2009年6月23日遭到當局正式逮捕並控告,最終有了近日的11年判刑。

吾人猶清楚記得中國大陸政府於2009年4月13日,透過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正式宣佈「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其中明載了未來兩年中國大陸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當時,筆者也公開表示,在欣見中國大陸政府願意正視人權價值的同時,也期待中國大陸當局能夠以行動具體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所揭櫫的意涵及目標;令人遺憾的是,從劉曉波被判刑一事看來,中國大陸政府似未照著「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指導原則來作為。

依據中國大陸「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關於《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專章所載,「嚴禁執法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收押、換押、延押必須依法進行,防止錯誤羈押和超期羈押。」然而,劉曉波自從2008年12月遭到拘押後,6個多月以來一直沒有被起訴,也無法與律師聯繫,直到2009年6月方才被正式起訴處分,這期間的非法拘押行為,嚴重侵害其基本人權。

大陸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並表示,中國大陸政府將「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從「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公民的參與權。」,並且「暢通各種管道保障公民表達權,發展新聞、出版事業,暢通各種管道,保障公民的表達權利。」劉曉波以和平方式提出政治改革建言,推動中國大陸民主進程,理應受到中國大陸法律的保護,結果卻遭到當局重判,令人遺憾!

鄭重呼籲中國大陸當局正視其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所宣示保障人權的重大承諾!劉曉波透過其妻子劉霞對外表示,將正式提出上訴的要求,我們在此也希望中國大陸當局能尊重劉曉波上訴的權利,確實其可受到公平的受審對待,並且保證案件審理必須建立在充分清楚的證據上,好讓中國大陸政府在保護人權的承諾方面,能像經濟開放改革一樣,有一亮麗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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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