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台北市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中國大陸十三家報紙日前發表聯合社論,呼籲「加速戶籍改革」,終止弊政。這是中共主政以來,首次有大規模媒體聯合發表社論;此舉已受到北京知識界的關注,亦引起中國大陸社會的高度重視與熱烈討論。

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是中國大陸對其公民實施的以戶為單位的戶籍人口管理政策。戶籍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中國大陸自1958年實施嚴格的戶籍制度,長期以來,中國大陸人口管理方針的制定與實施均建基於此項制度。中國大陸戶籍制度的特點是,根據地域和家庭成員關係將戶籍屬性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為適應計劃經濟體制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由戶口登記制度、戶口遷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證制度組成。這種做法在初期曾發揮積極作用,但隨著近來城鄉交流的日益廣泛,該制度已引起愈來愈廣泛的爭議與指責。2005年底,中國大陸開始著手改革「戶籍制度」。截至2009年3月,已有河北、遼寧等13個省、市、自治區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

取消戶口界限也就是取消了人為劃分城鄉人之間、城市與城市人之間的界限,使公民享有平等的勞動、受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機會,進而平等地、充分地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各種權利;其實質也就是實行合理的「遷徙自由」。

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規定「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1966年《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規定「合法處在一國領土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有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中國大陸已於1997年、1998年先後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權兩公約。取消戶口界限實現合理遷徙自由既是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也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體現,亦是符合中國《憲法》關於保障人權的規定。

中國大陸近年來試圖建立改革開放,致力於經濟上的發展,使經濟迅速增長,社會快速變遷。在中國大陸經濟飛速成長的同時,吾等也期待中國大陸能進一步提升人權狀況,加速民主開放,以期能與其經濟發展相稱,俾符合建構「和諧社會」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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