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軍主編‧王怡心編‧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發行

1.蔡元培於1868年出生於浙江紹興,是中國近代教育、科學、文化事業的奠基人;他17歲中秀才,23歲中舉人,24歲中進士,他也參與締造「中華民國」。

2.蔡元培認為人要先有一「世界觀」,再談「人生觀」。人類的義務為群倫不為小己,為將來不為現在,為精神之愉快而非為體魄之享受。

3.人與人不必相爭,當互相協力,各自分工,與人以外之強權抵抗?人以外之強權,如「風災、水災等」皆是。

4.教育是養成人格的事業,蔡元培認為教育界要有以下理想:(1)調和之世界觀與人生觀;(2)擔負將來的文化;(3)獨立不懼的精神;(4)安貧樂道的志趣。

5.蔡元培認為人生可分三個時期。第一「預備時期」,第二「工作時期」即壯年,第三休息時期,即老年。吾人一生以第二時期為最重要。預備時期有二(1)材料的預備,如學生的課程;(2)能力的預備,以學校為鍛煉吾人體力,腦力之助,又以教職員之訓練及其所授於吾人的模範為修養之功。

6.蔡元培認為「自由」、「平等」、「友愛」不失為道德的重要綱領。言人事必以「道德」為根本;言「道德」又必以前三者為根本。人生心理,雖將「智」、「情」、「意」並列,而語其量,則「意」最廣。

7.「修養」在於使人平日有一種操練,俾臨事不致措置失宜。

8.蔡元培對於學生的希望有四:
(1)自己要尊重自己:學生要有向前進取、開拓自己命運的心;(2)化孤獨為共同:學生要化孤獨的生活為共同的生活;(3)對自己學問能力的切實了解;(4)有計畫的運動:自動的求學、自己管理自己的行為、平等及勞動觀念、注意美的享樂、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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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