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9日下午2時至5時30分,我前往「國際CEO書院」演講,梅可望教授推動此一書院相當可貴。





我以「大陸經商法律須知」演講,數十位學員均用心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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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