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晚上6時30分,我前往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為皇翔建設公司規劃課程演講,主題為「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擬定‧定型化契約應注意事項之解析」。

由於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於今年5月1日起適用新修訂的規定,所以建設公司均相當重視,皇翔公司也不例外。

在3小時的演講中,看到公司內部的相關人員聚精會神的聽講,覺得很有意義!

我做為一位執業律師,數十年來推廣法律,看到民眾對法律的日益重視,對台灣更具信心!

有些人覺得台灣亂,但我看法則不同,台灣由於新聞自由,媒體報導又只著「負面消息」,其實在台灣每日發生的許多好事,卻未被報導。我企盼有一天,媒體報導在報導內容採擇,也要符合「比例原則」,不要只報「負面新聞」,卻不報「正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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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