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上午,我先赴天元宮,下午則於2時到達位於新店的湯泉美地社區。



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本於社區自治,各社區每年都要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今年我又前往參加,會議由鄭主委主持,我及所內葉建偉律師一起列席,會議開到下午6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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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