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己孩子繼承事業

邱永漢著‧蕭志強譯‧財信出版社出版

1.我過去讀過幾本邱永漢先生寫的書,他的眼光獨到,日前在書攤上看到這本書,我就買了一本閱讀。

2.邱永漢認為一些富豪辛苦賺的錢乃至於從無到有長期奮鬥成功的事業,都不可能帶往彼世。他們必須思考身後財富與事業如何安排,才能走得了無牽掛;也有人認為離開人世之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該還的還清,對任何人沒有虧欠。

3.資產與事業應由誰繼承,繼承者如何經營才不致於失敗等等,這些都是有錢人過世前最關心的事情。

4.邱永漢認為人生目的並非「賺錢」,但畢竟擁有財產與事業,在這樣的年紀最好還是事先有所規劃,才能面對死亡無後顧之憂。

5.日本有錢人漸漸形成一種風氣,那就是針對家業繼承,一家之主最好趁身體硬朗時,在律師公證下撰寫遺囑,以免死後產生糾紛;能事先明白做好遺產分配,最好不過。本書作者主要是為個性急躁、馬虎,也就是生前不會妥善處理身後事的人所為。

6.通常是父母有遺產,才容易造成家庭紛爭。所以愈是富翁之類的人,身後糾紛愈多。由於人性就是容易見錢眼開、為錢亂了分寸,即便平日看似感情不錯的兄弟姐妹,也可能為了爭奪遺產瞬間翻臉。

7.富豪的兒子很多不成材,甚至是所謂的「敗家子」,自古以來財富就不易守成,中國有非常多敗家子的故事。

8.父親事業有成,接棒的第二代免不了趾高氣昂,不把錢當錢看,不把人當人看。

9.繼承家業而且能把事業做得比上一代更大的,一百人頂多只有一、二人。大部人耗費苦心,努力安排,希望讓自己的孩子接班,繼續擔任董事長;只是,盡管費心費力安排,卻幾乎沒有人成功。

10.邱永漢認為如果真要遺留遺產給子女必須深謀遠慮,提早規劃。

11.因有很多富豪子女不成材,有些富豪就想與其留給不孝子龐大資產與事業,不如不讓他們繼承事業,有些乾脆將大半資產捐給社會,當作「公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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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