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下午4時30分,上海涉台仲裁中心參訪團拜訪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我以榮譽理事長身分出面接待,並邀請本會理事蔡世明律師(兼總經理)、理事黃介南律師陪同,雙方針對大陸企業來台投資議題進行討論。













討論議題包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大陸企業入台投資法律問題研究......等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