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住持黃阿寬的提議,我為天元宮策劃「天元法律生活講座」,此一講座自2011年元月開始,每兩個月一場,3月6日下午2時是第二場。由我及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介南律師共同主講「預售屋買賣法律問題」。



我們除了準備一份「講義」做為演講的教材外,並現場回答聽眾的問題,聽眾也提出了下列問題:
1.如何確定建商拿給購屋者的是政府的「核准圖面」?
2.地主說大樓蓋好之後,建商承諾給地主機車固定之處停放機車,如何查核產權歸屬公和私,不需繳交清潔管理維護費?
3.地主與建商合建的集合式住宅,建商交屋後,社區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原先歸劃每一戶都有一個機車車位,後來因有些機車車位會影響汽車進出,後來管委會將部分機車停車格取消,請問是否需經住戶大會表決同意通過?若未經區大表決同意通過,而被取消劃位,住戶如何主張自主權?
4.地主14多年來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從建商交屋至去年10月之前,機車停車位都沒有繳交清潔、維護費,直至99年10月開始地主每個機車停車格只主張才繳交50元,而多數的住戶需繳交150元,請問如何要求收費一致?
5.買預售屋或地主與建商合建的大樓,保固是一年,大樓的結構體是否為15年,若是15年,15年後的硬體結構,是否為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6.交屋後未滿3個月再轉售第三人,後發現該屋有漏水(瑕疵)責任該由誰來負?
7.贈與土地與不動產時,發記給受贈人時,是否還要增值稅?
8.預售屋尚未完工前,換約,稅金如何計算?
9.建坪40坪 房屋35.5 有店鋪和停車間。請問一樓店鋪停車間是否為個人使用權?

又正巧天元宮旁的櫻花已開,演講完後,我也順便賞櫻,遊客如織,擠得水洩不通,「櫻花」確實漂亮,無怪乎有那麼多人趕著遠路來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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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