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下午4時~6時赴實踐大學為「國際CEO書院」第四屆研究班演講。

對於「國際CEO書院」的努力,我相當感佩,尤其梅可望教授以90餘的高齡,仍大力推動此一教育之作。

我當天講「大陸經商法律須知」,學員聽了也提出一些問題,我均逐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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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