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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先生日前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自訴小S(徐熙娣)涉及刑事誹謗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訂於民國100年5月25日下午2時30分審理,兩造因錄影之故,均未到場,小S即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張毓容律師到庭進行辯護,李敖先生則委任楊宗儒律師為自訴代理人,楊律師當庭表示兩造已達成和解,並提出撤回自訴狀,雙方也因而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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