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永遠在人們的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是與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切身議題,因此每個人都應當關心,並將最基本的生活法律化為「常識」,而非再是遙不可及、專業的「常識」。



我是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的法律顧問,在6月9日晚間受邀前往為民眾演講「生活與法律─繼承篇」。儘管工作相當忙錄,但我依然堅持且認真投入在此類「普及法律」的推廣,這是極具漣漪效果的正面效應!



這場演講聆聽的民眾可謂爆滿,演講完後,我開放現場提問,民眾發問也相當踴躍。我在一一回應的同時,更深感欣慰,足見大家對於「法律常識」的渴求。

演講大綱如下:
壹、繼承權
一、民法繼承篇之法定順位之繼承人及順序
二、法定繼承人之應繼分
三、代位繼承
四、養女對其養父母的遺產有無繼承權?
五、繼子或繼母相互間有無繼承權?
六、繼承權的喪失
七、繼承回復請求權

貳、遺囑與財產繼承
一、遺囑
二、運用遺囑規劃財產的法律須知
三、成立遺囑信託,要課徵遺產稅嗎?
四、遺贈
五、實務上常見之問題
六、繼承之方式

參、繼承糾紛如何預防?

肆、糾紛解決的方法
一、訴訟
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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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