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華道宗編輯組 刊於《中華道宗》第18期季刊

春暖花開的三月份,正是天元宮吉野櫻盛開之際,天山聖域的人潮川流不息,整個賞櫻步道擠滿了絡繹不絕的遊客,真是熱鬧非凡。未來「萬舟朝聖」之境,肯定有過之而無不及,其盛況空前值得大家拭目以待。
大家引領而望的法律講座,於民國一○○年三月六日(星期日) 正式登場,講座地點依舊於天元宮群真會館三樓。開場由邱秘書長簡略介紹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介南律師的背景。黃律師本身對於兩岸法律、產權處理…等是專長,是位年青有為的青年才俊,秘書長開玩笑的說:若沒有三兩三是不敢上天山。而李永然律師是天元宮的法律顧問,夙負盛名,且在場的每一位都應該對他不陌生,就無須再多加介紹。花開花謝,櫻花明年還會再開,但此講座一旦錯過了就不一定會再有,要及時把握珍惜。若有遇到關於法律問題,待會兒都可請教專業律師,才不致被騙,白白損失自己的權力。希望透過律師的說明讓各位得到寶貴意見,能充份加以運用,做出最正確最圓滿的處理。
接下來,上場是鼎鼎大名的李永然律師,說到:每二個月一次的法律講座會陸續開場,若在生活中遇到的任何問題皆可提出,問一題賺一筆。雖然今天主題是預售屋買賣,但是也適用於中古屋買賣、不動產買賣等,乃一理通萬理徹。在座每位師兄姐或許對錢財不是那麼看重,但是在辦道務的過程中,財產仍是要妥善處理,否則亦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財產分動產與不動產,不動產主要是靠登記,可藉由登記謄本來查詢,而登記謄本是任何人皆可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申請。而預售屋買賣易產生糾紛,主要是建商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時即開始興建。其中包括竣工圖、合約、執照、核准圖面(可自己申請查証)等都是在買賣時非常重要,不要只相信銷售人員的片面之詞。所以希望透過此次法律講座讓各位有基本概念及豐富常識,才不致受騙上當。一般人都是將打拚一生所有的積蓄全部投入購買一間房子,所以一定要謹慎小心,否則有可能將辛苦所賺的錢付諸流水。也希望商人賺錢一定要憑良心,好的政府也應該要建立好的制度,讓人民安居樂業,避免民眾因此而財產受損,免於恐懼,讓社會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李永然律師打趣著說:本人從六十八年執業開始,預售屋買賣官司一向是律師事務所重要的業務來源,也創造律師的業務機會,但並不以此為樂。相信政府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來改善目前的政策與法令,以符合人民生活的實際需要。
再來,由黃介南律師接續說明。不動產在預售屋買賣的部份,糾紛非常多,因為在房屋尚未蓋好前即開始販售,在兜售、介紹的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必充分地告知房屋的實際情形,以及風險的存在,民眾在此情況下,因事前未能了解清楚,在交屋後產生了問題,就得要再花費金錢和時間來處理,不僅傷錢,且傷神又傷心。往往在交屋後,反而是處理糾紛的開始,所以,事前不得不謹慎處理。
買賣房屋的雙方應以互相尊重,公平合理的方式進行交易。當發生問題時,官司訴訟講求證據,不能口說無憑,然,契約即是最佳的書面證據。在買賣成交之前,所有的契約內容除應記載之項目外,銷售人員口頭允諾的附加項目,都要白紙黑字載明於契約內。另外,有明文規定:契約有審閱期,民眾一定要仔細閱讀後,再做決定,以避免將來找不到當時銷售人員的情形下,有理說不清。
李永然律師也說:政府有必要修改制度,更要貫徹實踐,讓人民買的安心、住的安心、閤家平安。從事律師三十年來深深的感受,法律是公平的,但沒有用它,如何公平?所以,知法才能用法。透過法律講座可以吸收更多的法律常識,當碰到問題時,要採取有效的法律解決途徑,權益受害要找源頭,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了解問題,即了解竅門在哪。我們希望最好是不要打官司,一旦進行官司訴訟就要打對方法,所以會不會打官司非常重要。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是指審理訴訟案件時,孔子也同別人一樣。可是為政的人,必要使人民沒有訴訟的事發生才好啊!
在精彩的說明後,開放現場提問,由兩位最優秀的律師針對在座所提出的問題,給予最完整的解說。然,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希望透過今天的講座讓全民意識覺醒,對預售屋買賣能有充份的認知及徹底的了解。
最後,邱任鐸秘書長說:非常感謝兩位律師精闢的演說,以及解答在場每位心中的疑惑。希望每一個人能夠買對房子、住對房子,有問題找對律師。而我們每個人都有一間共同奮鬥目標的家,就是「元天」,它是無任何糾紛、問題與煩惱的房子,希望在每人的努力之下,最終都能回到原來之家。
經過此次講座後,相信可以吸收到很多的法律知識來保障自己,對我們都會有所助益,也期待後續每二個月的講座,能有更多的人蒞臨會場,聆聽如此精彩絕倫的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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