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我應百齡扶輪社之邀,在該社例會時前往演講,主題是「參與都市更新的法律須知」。

演講時,我就自辦「都市更新」應具備的法律須知進行研析。

內容包括協議合建與權利變換、都市更新「同意書」的法律問題、實施「權利變換」的法律問題(原則上是以「所有權的變動」為核心、其與相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對權利價值有異議時的救濟、土地權利之處理)等等。

百齡是男女合社,約有30多位會員與會。

演講結束後,我也獲頒一面感謝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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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