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抗衡當道 
從學界出發,兼業律師;轉任立法委員;再任監察委員。法律人中少有如此崎嶇而豐富的人生旅程。感謝一路提攜扶持的師長們。在碩士班研究生階段,端木校長聽說我想以教學研究為職志,特意提醒「法律是實務為主導的社會科學,沒有實務經驗,連法理學都教不好的。以後要兼業律師。」其後,查老師良鑑先生三公子在台開設法律事務所,囑我襄助,才踏入律師行業。當時任教之中國文化大學也能支持法律學系是專業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觀念,並未反對兼業律師。離開文大之後,其時世新校長成嘉玲教授邀約我籌設法學院。告以辦學理念,並提出個人兼業之理由並要求許可。成校長充分支持,但以不妨礙教學為條件。因此,世新八年,能依理想讓我建構一所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法學院。在師生的配合下,世新法學院也沒有辜負大家的期待,成為一所具有特色的法律人養成所。
律師業務的確充實了我以講演為主的教育內容,尤其是原先非我專長的刑事訴訟。實務接觸,使我深刻體認到李在琦老師在大學時期教課所說「刑事訴訟法的目的在保障被告人權」的真諦,因此促使我加入了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更因查老師時任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自然成為協會之成員。從此,為死刑犯義務辯護、為愛滋病友義務代理訴訟、寫信聲援各國良心犯,開啟了我關注人權議題的歷程。
一個從事大學法律理論教學的教授莫不具理想性格;一個從事法庭實務工作的律師也莫不深刻體會司法制度的缺失。兼具這兩種身分,自難不對司法改革抱存冀望與批評。神奇的際遇使我有機會到立法院轉了一年,我熱情投入,將歷來關注的議題都藉機帶入立法機關;可惜時間太短、幫手不多,成效有限。神奇的際遇再度送我進監察院,開始了另一關注人權的旅程。
中華人權協會期望將歷來關注的話題與曾經刊載的文章結集成書,乃將舊作略作刪節、整理,惟仍有部分重複,但因社會觀點改變,個人看法也有些許調整,乃刻意保留藉作交代。期望強化衛護人權的信念,加速司法革新之腳步。恭請方家指正。
                 李復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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