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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9日,我應台灣本土法學雜誌之邀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參加「100年司法官律師考試感恩宴」,並與現場新進律師進行一個小時的對談、經驗分享。

內容包括:


壹、臺灣律師執行業務的型態
一、以人數區分
(一)獨人經營 
(二)共同經營:合夥、合署、僱傭 
(三)異業共同經營
二、以專業區分
(一)不動產法律事務所
(二)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所
(三)國際法律事務所
(四)稅務法律事務所
(五)海事法律事務所
(六)大陸事務法律事務所
(七)其他  


貳、律師業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一、律師錄取人數大增
二、受到其他種類事務所的侵蝕
三、公司成立內部法務部門自行處理法律事務 
四、民間法律服務及調解機構的增加 
五、緩起訴、簡易處刑及認罪協商致刑案減少
六、網路資訊發達,人民自我解決能力提升
七、律師自我設限、停止學習、欠缺國際觀與競爭力
八、僅接觸傳統之民、刑事法律案件服務;至於涉外國際,兩岸,或跨領域之科技整合、醫療、工程、會計、稅務、智慧財產等專業領域案件,或其他非訟案(例如企業併購、策略聯盟等擬約),均不願繼續學習,導致沒有能力處理,更遑論競爭
九、其他 
參、全球法律服務的特徵:全球化、規模化、精緻化與專業化 
一、全球化
(一)語言能力的培養
(二)全球資訊的吸收、整合與精準判斷
二、規模化
(一)律師事務所的M型化
(二)個人律師的削價與惡性競爭
(三)單打獨鬥的時代已經過去
三、精緻化與專業化 
(一)除了基本功(傳統民刑事或行政訴訟)外,你還有什麼本事?
(二)當一個有特色的律師(第二專長或第三專長的培養)


肆、律師應具備的基本人格特質
一、律師必須具備容忍社會公評的氣度
二、律師必須秉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三、律師必須培養對環境更迭的敏銳度
四、律師必須具備運動家的精神


伍、律師執業的國際觀 
一、除了台灣的新聞外,你也應該要關心兩岸的互動、甚至是國際社會的各大訊息
(一)甚麼是ECFA?
(二)甚麼是WTO?
(三)以進出口公會及電機電子公會為例
二、善用律師的身分,拓展自己的人脈與視野,放大眼界與格局


陸、工作應有的態度
一、積極、正面、肯定的態度
二、負責、熱心、盡責的態度
三、創新、努力學習的態度


柒、如何過生活?
一、均衡的生活
二、兼顧工作(財富)、娛樂(健康)、親情(家庭)、信仰、理想


捌、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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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