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應台灣本土法學雜誌之邀與新進律師對談(請點此),我另外整理了一些書籍與要點,想再與後輩分享~

去年我赴大陸時,發現兩本書,很適合新進律師閱讀,分時是《律師之道‧新律師的必修課》(君合律師事務所著)、《在律師菜鳥律師的生存手冊》(Elizabeth Cruickshank、Penny Cooper著)。 (二書封面如下圖) 。
 
 
裡面談到~


1、律師實習後,要不要留下繼續工作,需考慮「目前律師工作、與自己所選擇的『專業領域』,是否有可能為自己帶來「快樂」和「成就感」。
2、離開事務所,與原事務所要保持良好關係,不要「過河拆橋」→請清清白白地退出,讓自己將來有好的口碑。


3、律師工作的利:(1)知識性;(2)挑戰性;(3)廣泛性;(4)新穎性;(5)相對高收入;(6)上升空間快;(7)職業轉換易;(8)相對自由;(9)職業生命長;(10)基本社會地位。其弊:(1)忙碌;(2)終生受累;(3)不得繼承;(4)輔助性;(5)形式自由,實質不自由。
4、律師的應備素質:(1)專業;(2)法律意識強,有悟性;(3)語言能力;(4)綜合知識;(5)責任心;(6)創造力;(7)身體健康;(8)記憶力;(9)心態;(10)社會經驗;(11)外在形象。

5、(1)熱愛律師職業;(2)要有敬業精神;(3)保持正確的工作態度。

優秀的律師(1)主動法律研究;(2)在實踐中學習;(3)提高法律寫作能力;(4)提高使用外語的能力;(5)從客戶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提高法律服務的能力;(6)多學習法律範圍外的知識。
律師不要有下列缺點:(1)缺乏敬業精神和責任心;(2)不誠實;(3)自作主張;(4)粗心大意;(5)一知半解,不求甚解;(6)不尊重同業;(7)不能保守客戶祕密;(8)不能幫助客戶積極解決問題;(9)不能及時完成已承諾的工作;(10)不守時。
6、拓展客戶(1)要學會做人;(2)培養性格;(3)取得客戶認同、信任;(4)用心與勤奮;(5)業務水準拓展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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