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101年2月2日晚上發生Makiyo與友寄隆輝涉嫌毆打林姓司機,而2月3日將近中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彭郁欣律師接到委託電話,隨即前往「三張犁派出所」陪同刑事被告日本人友寄隆輝接受偵訊,直到當天晚上10時完成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複訊;至於2月4日上午10時是Makiyo經紀公司——享鴻公司為其旗下藝人Makiyo所舉行的記者招待會,因友寄隆輝願陪同出席,而彭郁欣律師以選任辯護人的身分被邀請陪友寄隆輝。


就這麼一件單純受委託偵查期間選任辯護的刑事案件,竟然於2月4日晚上TVBS節目中,彭郁欣律師遭到出席的名嘴江岷欽教授辱罵為「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個鬼不知道是律師這個人是鬼」,甚至與本案毫不相干的筆者也被這位名嘴辱罵「永然大律師,大家記住這位大律師……,律師真的都是昧著良心幫其他人欺負台灣人嗎?」。


筆者實在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出自受過高等教育的一位大學教授。按彭郁欣律師接受其刑事被告友寄隆輝的委託,陪同偵訊,這是在實現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的制度,此一制度是因王迎先先生被刑求致死,而換來的保障刑事被告人權之神聖制度;又日前江國慶的冤死,如果有辯護律師陪同,是否即可避免,而政府也不必付出上億元的冤賠金,並由全民買單。


江教授固有其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不得濫用,且必須以「事實」為前提,如未能以「事實」為前提,並運用煽情的言論,造成不必要的衝突、對立,這對社會是有害的!


彭郁欣律師做為一位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只是「陪同偵訊」,對刑事被告並無調查權;她身懷四個月餘的身孕,當天午餐、晚餐未吃,只是想完成她被賦與陪同偵訊的角色,依法她是一位盡責的律師,卻遭到誤解事實之煽情言論的辱罵,這樣是否公平?社會自有公斷;但最後筆者還是要提醒江教授,以您所受的教育、身兼大學教育工作及上電視媒體談話,言論對社會具影響力,故建議您還是應該向彭郁欣律師道歉;如此一來,您將來的言論必可更負責、更謹慎。

◎本文刊於永然書訊101年3月號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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