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李廷鈞
  國內律師業從民國60年間,律師高考每年錄取個位數字,到民國100年錄取人數高達每年九百餘人,對新科律師而言,自不免對「律師業是否還有未來?」產生疑惑。
  加上兩岸之間交流密切,中國大陸經濟崛起,有些台灣律師同道會認真思考:要不要取得中國大陸的律師執照?若取得後,要不要去中國大陸發展?因而這本手冊一開始要為讀者介紹的,即是作為一個新科律師,在實習階段,應如何選擇適合自己實習的律師事務所。進而言之,如果已經取得台灣的律師執照,是否有必要取得大陸的律師資格?又是否選擇進入中國大陸執行律師業務?如果還在台灣執行業務者,一方面要通過實習階段,完成後,開始執行律師業務時,又必須具備哪些人格特質?從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及管理角度來看,「業務」及「當事人」是相當重要的兩大因素,如何拓展業務、與當事人進行互動?如何透過品質管理,建立當事人的信賴感,進而形塑出良好的「品牌」形象?都將藉由本手冊逐一討論,盼能與律師業的同道們相互切磋,讓台灣的律師業受到政府重視,且協助新進律師成長。如果本手冊能夠達成此一目標,則其出版將格外有意義。
  永然法律基金會自成立以來,一直希望能夠為台灣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的發展貢獻一份心力,並健全律師制度的發展;永然法律基金會結集上述議題出版本手冊,即用以實現基金會的理念。
  本手冊共收錄七篇文章,包括:
  一、王靖夫律師的「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實習法律事務所 ?」
  二、蔡世明律師的「台籍人士在中國大陸執行律師業務心得」
  三、李永然律師的「律師應該具備的基本人格特質」
  四、李永然律師的「談法律事務所的業務拓展」
  五、李永然律師、蔡正祿的「建立律師與當事人雙贏的互動關係」
  六、李永然律師、蔡正祿的「律師事務所的品質管理」
  七、李永然律師的「法律事務所的品牌管理」
  冀盼律師業道長們及其他法界人士對本手冊所提供的粗淺看法不吝批評指教。
    (本文作者李永然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廷鈞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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