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上午10時20分,我前往司法官訓練所擔任實習司法官訓練所辯論賽複賽、決賽的裁判。
裁判有蔡彩貞、張熙懷和我三人,此次複賽、決賽的題目都很不錯,我待了一天,直到下午5時50分結束,這一天我自覺收穫頗豐。中午我參觀了司法官訓練所的「圖書室」,裡面藏書及期刊相當豐富,「學習」是很棒的,奈何已為執業律師,較無暇抽出完整的時間去學習,渴望未來能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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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