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日上午9,我前往「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研習所」為第20期學習律師演講。

  我與何邦超律師、黃旭田律師一起演講,講題為「律師業務之推展與事務所管理」,並贈送每一位學習律師一本「律師業入行與執行業務手冊」。

  我以下列內容講述:

  1.做律師應具備的條件。

  2.成為優秀律師應具備的條件。

  3.法律事務所管理。

  4.法律事務所的品牌管理。

  5.法律事務所的聲譽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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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