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28日一連兩天在台北市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舉行2012年兩岸仲裁人(員)講習,我與陳希佳律師二人擔任10月27日第一場之授課,我主講的題目為「大陸仲裁裁決在台認可與執行之案例評析」,課程共三小時,開幕式由李念祖理事長與李虎副秘書長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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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