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422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的報導,南港仁愛國宅的都更案完工後,成為「納美社區」,但有住戶投訴家中約兩坪的「廚房」,竟然是「機房」,並且無法拓寬改建,共同實施者「中國建築經理有限公司」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以免記容積的機房取代居家空間。

     住戶黃慶林表示,他在購買此一社區後打算打掉廚房牆壁擴充空間,不料遭到工程師提醒依據建築設計圖該廚房為機房,必須先恢復「機房」模樣才能申請施工,而由於機房不能做其他使用,等於是變成黃慶林必須違規使用,於是他憤而拒絕交屋。

     建管處則表示,目前住三225容積率上限,另有15%的梯廳、機電設備等免計容積項目,過去建商將居家使用計入機房,為避免鑽法律漏洞,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已經修改《建築技術規則》,並規定專有機電設備空間要「計入容積」。

     筆者認為,購屋爭議往往各說各話,二次施工和違規使用等等也是建商常見的銷售手法,但消費者無論購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一定要仔細研究建造執照、使用執照相關圖面,以免日後涉及違法而滋生爭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購買房子,一定要注意建物使用的「合法性」,因建築物的建造受《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的規範,且政府執法力度愈來愈強。如果取得「使用執照」後,有變更的需要,也必須「合法申請變更」,這樣才不會構成違法的「二次施工」而遭到《建築法》相關規定的處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